“茅奖”这个筐究竟能装多少货
解玺璋
第八届茅盾文学奖入围作品名单公布以来,这几天,舆论显得很热闹,各种质疑的声音几乎都针对着“茅奖”忽略或轻视了哪些作品。比如网络文学入围的标准问题,青年作家数量太少的问题,《盗墓笔记》何以落选的问题,等等,于是指责“茅奖”门槛儿太高,标准太苛刻云云。
这届“茅奖”在征集作品时就做出了一种姿态,表示要更加公开透明,入围作品也更加多样化,特别强调要接纳网络文学作品。这也许可以视为“茅奖”给自己树了一个更高的标杆。而种种质疑,说到底,也还没有超出“茅奖”自己划定的这个范围。换句话说,质疑者和被质疑者是用了同一种思维套路在说话,他们都把“茅奖”想像成惟一的、可以包揽一切的大杂烩了。
毫无疑问,“茅奖”应该有自己的价值标准和审美尺度,它不可能,也没必要把所有的长篇小说创作都囊括在自己的麾下。它当然是开放的,广纳博收的,但也是有标准,有门槛儿的,这个标准和门槛儿甚至不应该在社会舆论的压力下,为标榜自己的开放、宽容而有所降低。屈从于权力的干涉有可能毁了这个奖,同样的道理,屈从于所谓民意,也有可能毁了这个奖。在这个意义上,我倒希望“茅奖”能旗帜鲜明地宣布,它不接受哪些作品,无论是以文学的名义,还是以历史、社会价值的名义。
纵观世界上的各种文学评奖,包打天下的几乎没有,每个奖项都有自己的品质、个性和诉求,这也是一个奖项可以存在的理由。如果一个奖项可以面对所有作品,那么,事实上也就取消了这个奖项自身的审美标准和价值取向。所以,“茅奖”不应承担不属于它的那一部分职责,我们也没有理由要求它额外地负担更多的职责。维持它的品质与个性,常常比让它扩大一些评奖范围更困难。
我们这里有两种倾向是特别值得警惕的,一方面,我们希望一个奖承担所有的责任和功能;另一方面,我们又要求所有的奖承担一种责任和功能,这样做的结果,既使评奖不堪重负,又取消了各种评奖的个性和区别,最终使各种评奖沦为同质化,也就取消了评奖的意义。我们只消看看这些年几个电影奖项的命运,就不难理解其问题的严重性。前几天看到关于《大众电影》生存艰难的新闻,这本当年发行八九百万的杂志走到这一步,固然有很多原因,但其中很重要的一点我想一定和“百花奖”的衰落有关。而“百花奖”之所以日见其衰落,原因之一恰恰是失去了“大众”这个最鲜明的特征。“金鸡奖”的命运又何尝不是如此呢?这个奖要想恢复八十年代在电影人心目中的尊严和权威,恐怕也要先做一番清理的工作,把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清理干净。
有鉴于此,我更希望“茅奖”能够坚守自己的门槛儿和标准,不管风从哪边刮来,都毫不动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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