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看《金枝玉孽》,也就熟悉了黎姿:她以34岁的高龄出演妙龄宫娥还真看不出来牵强,香港那边评论她,说其实演技也没有什么啦,就是皮肤保养得好,生就一张天使脸。我觉得如果真找一个演技又好,生得又好的年轻女孩来演,未必能演得过黎姿。因为黎姿不是在靠演技,她就是在演一个穿了古装的自己——那种争风吃醋娥眉相疾的劲儿,那种得宠时的得意和失宠时的不甘心,换一个不琢磨这些事儿的人,未必能把握得那么好。
也是因为这部戏,黎姿当选“港剧天后”,也是因为当选“港剧天后”,被香港媒体指责为“卖身博奖”,至于是不是真的如此,我也不知道——反正我知道她的另一项记录,她曾创下香港电影史上首部零票房的电影——根本没有人愿意买票去看她主演的电影。
据说她的爷爷是大名鼎鼎的“香港电影之父”黎民伟,奶奶则是上世纪三十年代的中国电影皇后林楚楚,15岁就出道影视歌三栖,然后就是半红不白,被人家看死。按道理说,她那样的身世背景,总应该有很多机会吧——可惜机会越多的女人,越不知道珍惜。十几年前,无线曾安排黎姿在一部台庆大剧中扮演一名风尘女子,黎姿不干。一名无线高层恼怒地对她说:“送你一双白翅膀让你一辈子做天使好不好啊?”但黎姿仍未醒悟。结果,她不得不苦撑了18年半红不黑的日子。
她自己说:“做新人的时候,被人当众用粗口骂她蠢,用难听的话来打击她,捱到二、三线又被人踩住不能上位,但什么苦头都比不上被人妒忌的苦头深——人家看死我,可能是因为我做戏不认真,但很多时候是因为我的外貌和身材,可能太招人眼了吧!”
我真的很佩服香港艺人——她们真的能说出好些你只要想一想都难为情的话,但是她们还就好意思张嘴就来,一点磕绊都没有。这样的女人,如果不做明星,你让她做什么?她连做朋友都不配。
“大家的焦点都放在我的外表上,自然觉得我演戏肯定是不行的,我一直努力尝试突破,甚至挑戏服时都故意挑朴素一点的,但一化完妆,一走出来,还是这个样子。所有戏路都想我靓,OK,如果是这样,我就一靓到底吧。我心想不需要将自己变丑,都一样可以做到戏的嘛。”反正说来说去,总是把演技没进步的原因归究到人家以貌取人。好象她生得丑一点别人就可以注意到她的演技了似的。
记得兵书中有一段话,大概意思是说,不战而屈人之兵是真棒的,最次的是围城——大家都没有退路,你死我活,决一死战,所以双方都拿出最狠的功夫,这样即使是赢,也赢得伤痕累累。有的时候,我常常不理解演艺圈的很多事,大家何必要争一个角儿,路宽得很,但是等我看过黎姿以后我就明白了:不争还真的不行,而且争的时候,你还就得有点不要脸的劲儿,反正等你当了“天后”以后,还不都是你说话的份儿!这种没有退路的生活,你敢吗?像黎姿那样十年不开张,开张吃十年,女人的一生有几个十年?
(旧作 收录于《旧爱新欢》 作家出版社
2006年3月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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