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这条短信顺手转发给另一朋友,很快收到一条“读后感”,全文如下:“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第一,天下没有免费的夜宵;第二,判断一个信息的正确与否比获得一个信息更重要;第三,痴心汉在当今注定要遭嘲笑。”
我看了,大笑,忍不住打电话过去掰扯:西北狼可笑,不是因为它痴情,而是因为它白痴。
朋友说,你没发现“痴情”的“痴”和“白痴”的“痴”是同一个字?这说明咱老祖宗早就知道,这人只要一痴情,基本上就是白痴,废物,油盐不进。朋友说他有一哥们,迷上一已婚妇女,那妇女的老公在美国做访问学者。这俩人,一个孤枕难眠,一个绣榻悲寒,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干柴烈火。当然,这在现代社会,也不算什么事儿。现代女性,都是怎么合适怎么来。人家那妇女一边跟他哥们这儿“恨不相逢未嫁时”,一边跟自己亲丈夫那儿“此曲有意无人传,愿随春风寄燕然”,两头不耽误。后来,美国那边的老公给办妥了探亲,她该签证签证,该订机票订机票,全大大方方没半点藏着掖着,一直到提着行李去机场,还在跟他这哥们说,她内心深处,永远永远只爱他一个人。她之所以必须去探亲,是因为她不愿意伤害她丈夫。
我那朋友跟我说:这种事情,随便换一男人,只要具备中等以上智力,就能明白是怎么回事。爱不是用嘴说出来的,是要落实到行动上的。一个女人嘴上说爱你,可是腿却跑到另一个男人那边去,这至少说明你不是她惟一的爱吧?但偏偏他这哥们儿痴情,所以他相信她说的,她不过是肉身去了美国,而她的心却没有走。
我问我那朋友:你怎么见得你这哥们儿跟人家女的不是逢场作戏呢?
朋友说:很简单——他已经失去了最基本的判断力!只有动了真情的人才会这么糊涂。她对他说,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他就信了。他怎么就不想想,她为什么不跟自己丈夫说这话?她跋山涉水远渡重洋不就是为了跟自己丈夫闹一个“朝朝暮暮”吗?怎么到你这儿,就不在“朝朝暮暮”啦?
我想了想,问:你这哥们儿是不是有点缺心眼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