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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个不正常的朋友(二)

(2016-03-28 13:11:48)
标签:

杂谈

原著:疯狗妞(仙仙宝贝)

一百个不正常的朋友(二) 
【三】生病的琳丝



  「哈啾!」

  这是琳丝对我说的第一句话,也是我听见琳丝说的第一句话。

  琳丝已经站在那边很久了,两只眼睛呆呆的看着我,像是一只笨兔子。

  「所以,这是琳丝。」百子一如往常的替我介绍,一边拆开一包口香糖,递出一片给琳丝,一片给我。


  「哈啾!」琳丝又打了一个好大的喷嚏,要是她没带着口罩的话,搞不好会把病毒喷的我一身都是。

  「嘿,你好,你叫什么名字?」等琳丝打了几个连环喷嚏之后,好不容易对我挤出这一句话。

  「叫我疯狗。琳丝你这样不要紧吗?要不要回家休息?」我看着琳丝虚弱的身体像乱跳的计拍器一样乱荡着,好像随时都会倒在地上昏过去。

  「疯狗啊?好怪的名字呵。不用担心我,习惯就好。」琳丝布满血丝的眼睛对我笑着。

  「习惯就好?你生病很久了吗?」

  「对啊,我几乎什么病都生过了,从来没有一刻不生病的。」


  老实说,从琳丝的打扮不难看出来她很虚弱。

  明明是十月,刚进入秋季,琳丝却早已围起针织围巾,穿起厚夹克,带起口罩跟毛线帽了。

  琳丝的头发颜色很淡,应该是金色的,但是发丝很细很淡,远远看起来像白色的头发。

  琳丝的皮肤很白,像得了白血病的人那样白,皮肤上会有一块一块怪异形状的红色痕迹,像是过敏的反应。

  琳丝显然已经投完钱了,只是和百子在聊天而已。


  「百子,我先走了,疯狗,很高兴认识你。」琳丝把围巾用力抵着脖子,摇晃着走了。


  「她是来投钱的?」我问百子,百子点点头。

  「几乎每个礼拜都会来吧,只是她来的时候你常常不在。」

  「每个礼拜都来投钱?她有病啊?」我有点吃惊。

  毕竟每个礼拜都可以想出一个恨入骨子里的人来诅咒并不是正常人会做的事。

  「噢,这只是林丝的小习惯罢了,她都是投钱要那些害她生病的人跟她生同样的病。」

  「什么?」

  「比方说上上个礼拜,她妈妈忘记替她围围巾,害她着凉感冒,后来甚至发烧呕吐,所以她就来这边投钱要她妈妈也感冒。」

  「怪人。她脑筋真的有问题。」

  「琳丝常常受伤或生病呢,感冒发烧对她而言只是家常便饭。胃炎、骨折、脱臼、擦伤、烫伤、细菌感染,就算这个病的感染率或受伤率只有不到百分之十,琳丝还是绝对中标。」

  「像她穿耳洞,耳洞刚穿一个礼拜就发炎流脓。第一次煮饭就烫伤手臂,只要上木工课就绝对会把手割得伤痕累累,吹太久的风就会感冒。」


  好惨。

  我心里想,这种天天生病的人一定很痛苦。怪不得她会想要投钱让别人也体验一下她的感觉。

  「她那么常生病,大概诅咒了不少人了吧?」

  「是啊,到目前为止已经有三十五个了。是水沟投钱纪录冠军唷!」

  「她不怕吗?」
  
  「不怕什么?」

  「不怕诅咒反噬。我看在这里投过钱的人都没啥好下场。」

  「她不会啦,不过就是继续生病而已啦。」

  「什么?」

  「越是恨一个人,反噬就越大。琳丝其实不恨那些人.。」

  「所以她的反噬就是持续的受伤跟生病?」

  「差不多。」


  好吧,这是我第一次听到这种事情,通常来水沟投钱的人都是抱着把对方折磨得不成人形的心情来投钱的。

  琳丝这种没恨意的诅咒很怪,好像这只是一个她的例行公事一样。

  「琳丝下礼拜还会来吧,她其实人不错,你可以跟她交朋友。」

  「在你的朋友里面,琳丝算是比较正常的吧?」

  「这要看你对正常的定义罗。」


  琳丝果然又来了。

  还是一样的沉重装扮,一样蹒跚的步伐,一样的开场白。

  「哈啾!」

  「你好啊,琳丝。」

  「你好啊,疯狗。」

  
  琳丝今天是要诅咒一个害她起疹子的男孩,琳丝对花生过敏,但是不知情的男孩却请琳丝吃了有花生酱的三明治,害她起疹子。

  「疯狗,你明天有没有空?要不要一起去苏活?」琳丝在投下铜板的那刹转过头来问我,铜板「咚!」一声砸进川流不息的黑水里,激起一小阵水花。

  「好啊,你确定要穿够衣服。」

  我跟琳丝同时漾起微笑。


  那天真的很冷,就连最爱展露身材的金发芭比娃娃们都罩了一件外套,琳丝的打扮更是恐怖,连她家的绒毛耳罩都出炉了,厚外套硬是穿了两件,里面那件保暖,外面那件防风。

  我跟琳丝从春天街的地铁站出来,往MOMA店的那个方向一直往前走,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

  后来我真的因为太害怕琳丝搞不好会冻死在路上,才把她拉进一间咖啡店。

  我点了一杯热巧克力,琳丝点了一块蛋糕。

  「琳丝,你有没有想过,如果你停止在水沟投钱的话,你就不会再生病?」

  我问着,一边舔掉热巧克力上的白奶油。

  「有啊,但是为什么我要那样做?」琳丝又叉子俐落的切下一小块蛋糕,送进嘴里。

  啊?为什么?不生病不是很好吗?就不用每天带着这么多厚重的装备走来走去,就可以不用每天吃药每天去医院报到。

  「你不觉得生病跟受伤很辛苦吗?每天还要穿那么多衣服走来走去的。」

  琳丝又切了一块蛋糕,思索了一下,然后开口。

  「疯狗,你知道我几岁开始感冒的吗?」

  「不知道。」
 
  「三岁半,从三岁半起的每一天我都要穿着大衣跟口罩出门,在家里也是要穿得很保暖。医院更是每个礼拜最起码去个两三次。」

  天哪,三岁就开始生病,要是有个生病比赛,琳丝绝对第一名。

  「我现在十五岁,医院还是去得很频繁,但是我已经习惯了。对我来说,去医院就跟吃饭上厕所一样,是日常生活的例行公事。」

   喔?所以你的重点是什么?

  「所以因为诅咒人所引起的生病和受伤我可是一点都不会感到厌烦啊。因为我已经生病生习惯了,受伤也习惯了。」

  「啊?我不懂,如果你已经受伤受习惯了,为什么要诅咒害你受伤的人?」

  「其实我也不太知道,只是想让他们体验我的感觉吧。」

  「所以你没有要停止投钱的打算罗?」

  「嗯。」

  琳丝把最后一口蛋糕用叉子叉进嘴里,眼睛低垂,缓缓的嚼着。

  怪人。

  我心里想,把奶油被我舔得差不多的巧克力端起,一饮而尽。

  「要回去了吗?」我问她。

  「好啊,我今天忘记带我的药出来了,要早点回家吃药。」琳丝笑,穿上她厚重的大衣,戴上绒毛手套和耳罩。

  外面还是很冷,天色暗暗的,像是一幅水彩画,中央是淡蓝色带点亮白色,越是周围颜色越暗,染上了深蓝紫色。

  我和琳丝走到路口,行走灯突然切灯,闪啊闪啊的,这是要红灯的警告。

  「琳丝,我们用跑的过马路。」我说,看着一旁准备发动的汽车,没等琳丝答应,一把抓住琳丝的手就往前冲。

  我跑在前面,没回头看身后的琳丝,因为我在看着那不断闪着灯。然后在我会意过来的时候,琳丝的手已经不在我手里了。

  「碰!」

  好大一声,我下意识的回过头去,看到琳丝倒在地上抽搐着,一辆红色汽车停在停在
琳丝的面前。

  「天哪!」一个穿着灰色运动外套的金发女孩尖叫,她一脸被吓坏的模样,呼吸声好大好急促。

  「琳丝!」我跑过去,把琳丝扶起来,琳丝的呼吸很急促,右手紧紧抓着左手的手肘,好像要把左手手肘撕扯下来一样。

  琳丝除了呼吸急促外,其实没有什么太大的反应,脸上的表情很镇静,比那个尖叫的金发女孩镇静太多了。

  「我的左手好像断了。」琳丝对我说,我小心翼翼,尽量不碰到她左手,帮助她站起来。旁边围了一些人,红色汽车的驾驶也跑出来,一脸不知所措的看着我们。

  「天哪!她有没有怎么样?她有没有怎么样?」金发女孩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冲过来我们这边了,她还是一副天要垮下来的样子,女孩的男伴无奈的站在他身旁。

  「她没怎么样,只是手骨折了。」我冷冷的说。

  「天哪!」女孩听到「骨折」两个字,人更歇斯底里了,两眼一翻就要晕过去了。


  神经病。

  我一边想着离这里最近的医院,一边向地铁的方向走去。

  「会很痛吗?」我问琳丝,她的手臂被外套包裹起来,我看不出来有多严重。

  「上次脚断掉的时候更痛。」琳丝平静的说,但是脸好像比平常青白许多。

  「这应该是反噬吧,花生酱男孩的诅咒。」我说,眼睛斜瞄着琳丝。

  「哈哈。」她只是给了我一个虚弱的微笑。




  「送她去医院之后呢?」百子身子站得斜斜的问我,手上拿着一只麦克笔。

  我们站在东河公园里,望着慢跑和蹓狗的人们来来往往。

  「后来琳丝也没什么事啦,就手上打了石膏。到现在也有两个礼拜了,应该快好了吧。」我说,看百子玩着麦克笔。

  「你到底要不要签啦?」我不耐烦的说,把左手在她面前上下挥着。

  「现在就签啊。」百子咯咯笑着,拔开麦克笔的笔盖。

  她在我出车祸的左手石膏上画了一个大大的笑脸。




  「你知道吗?有些人被车撞,好心路人送他到医院,反而会被伤者告唷!」百子坐在鹰架栏杆上,晃着两条腿。

  「啊?被告?」我疑惑。

  「会被伤者告说抬人的方式不正确啦,害他伤口扩大啦,之类的。」

  「好心被狗啃啊。」

  「其实很多时候都是这样。」百子晃着脚,一抹笑容渐渐在脸上扩散。

  「人啊,有时候不如意,就会去责怪别人,把自己的不满宣泄在人家身上。不管是不是人家造成的。」

  「不然憋得一肚子气,会内伤的。」

  「有时候,生气完之后常常会忘记自己生气的理由唷。」她把头转向我。


  百子笑开,一口白色整齐的牙齿像我展示着,下午的阳光把她的侧面照亮了,睫毛的阴影映在眼脸上,细细长长的,每根睫毛影子都看得清清楚。

  我呆了一会,等回神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正盯着左手上的石膏猛瞧。





  琳丝后来还是会来八十三街,我们也还是会互相打招呼。

  只是我再也没跟琳丝出去过了。




【四】 有一点关系的阿曼达


  中央公园有个蓄水池,是个从86街延伸到97街的超大水池,占地106英亩,周边还有长达1.58英里的慢跑跑道。

  湖底钟就在那个蓄水池的里面,很深很深的地方。因为太深了,所以从来没有人看过湖底钟长什么样子,连知道湖底钟存在的人都很少。

  我跟百子,就是少数几个知道湖底钟存在的人。


  我之所以会知道湖底钟,当然是因为百子,但是也跟阿曼达有一点点的关系。

  阿曼达很正常,最起码她没有什么特异功能或怪癖,就是一个正常的褐发白人女孩。

  阿曼达跟百子在中学里同班,所以百子跟她认识也是非常正常的事。

  很正常的人,很正常的认识,很正常的朋友,就百子来说,这是一件很难得的事。

  
  那天早上阿曼达之所以会来到八十三街,其实根本就不是要来投钱。

  事实上,她根本不知道八十三街有个可以诅咒人的水沟。

  她更不知道百子几乎每天都站在那里。

  阿曼达只是要去帮她妈妈买东西的时候,顺道经过,才看见百子的。

  
  「嘿!百子!」

  我跟百子正在玩着跳房子,我抛出白石子的时候,一个愉悦的声音从我背后响起。

  我跟百子同时回头。

  阿曼达正从纽克大道的方向往这边走来,一只手拎着超商的塑胶袋,腋下夹着一份报纸。

  「哈罗,阿曼达。」百子微笑着说。阿曼达小跑步过来。

  「嘿,你怎么在这里?等人吗?」阿曼达说,脸上红红的。

  「算是吧。」

  「那要小心一点,最近有个专挑小女生下手的强暴犯在这附近唷。」

  「我已经不是小女生啦。」

  「哼哼,反正要小心就是了,你看,报纸上都有写。」

  阿曼达摊开夹在腋下的报纸,指着一则新闻给百子看。

  新闻大意是说,有个中年男人常在曼哈顿上东城徘徊,已经对五个小女孩下过毒手了,有三个是在中央公园,一个在离八十三街很近的东河公园,一个在九十几街附近。


  「真是变态老头,这种人去死最好。」阿曼达厌恶的说,皱着眉头。

  百子的眼睛闪过一丝光,她的嘴角上扬了一些。

  「喔?去死最好?你很希望他死吗?」百子问,我也笑了,不露痕迹的。

  「对啊!这种人渣最好是被一枪打死!」

  「那你想不想诅咒他去死?」

  「什么?」

  「你有没有听过罗马的许愿喷泉?我跟你说唷,这边这个水沟,对,从右边数来第二个,它的功能跟许愿喷泉很像唷!只要你投下二十五分钱就可以诅咒一个人喔!」
  
  阿曼达呆了一下,随即放声大笑。

  「哈哈哈!百子你真可爱!诅咒水沟!亏你想得出来!」

  「哈哈,诅咒水沟很灵验唷,投了绝对实现。阿曼达要不要投?」

  「哈,好啊,真有趣,二十五分钱是吧。」

  阿曼达笑得脸更红了,从口袋里掏出一枚二十五分钱的硬币。
  
  「那就诅咒那个变态老头被枪毙吧!听说他是个穿红格子衬衫的眼镜秃子!」阿曼达大笑,把手上的硬币扔进水沟里。


  「那我先走罗,百子。」阿曼达对百子挥挥手,朝第二大道的方向继续走。


  「百子,你好过份啊。」

  「耶?怎么会呢?我帮她解决一个她讨厌的人啊。」

  「强暴犯,唉,这种社会的败类,讨厌他的又不只有阿曼达。」

  我叹气,百子递给我一瓶果汁。

  
  「疯狗,你想不想看那个强暴犯怎么死的?」百子突然问我。

  「啊?这是什么问题啊?」我呆了一下,扭掉果汁瓶盖。

  「就问你想不想看啊,我蛮想看的欸。」百子笑着,接过我手中的果汁,仰头灌了一口。

  「应该会很过瘾吧,看着社会败类被干掉。」我抢回果汁,也灌了一口。

  「那走吧,我们去中央公园。」百子把玩跳房子的白石子丢进水沟里,拉着我就要走

  「什么?等一下!要去中央公园干嘛?」

  「看强暴犯怎么死的啊!」百子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回答。

  「什么?」


  百子是疯子,跟着她走的我也是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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