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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美娅女士致张北川

(2012-11-15 10:5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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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宋美娅女士致张北川
  说明:宋美娅女士,《中国妇女报》高级编辑,1990年代中期开始向遭遇重大困难的男同性爱者提供长期帮助。1990年代晚期开始帮助同妻,并持续深入地帮助一位同妻走出婚姻困境。本文是宋美娅女士读过张北川博文《就同妻罗洪玲自杀事件答问》后致张北川的信。她另外在信中说:“我希望更多的人关注同妻和男同的问题,关键是,同妻们应该得到被关注的温暖。”
 
  我认真看完了你的文章。这是我看到的有关同妻现状和问题的最完整的阐述,也包括了一些男同对待婚姻的态度。这些论述一般人平时看不到,虽然男同或同妻就生活在我们的身边,但这些信息与大多人是隔绝的,我觉得很有必要向大众普及。
    文章中涉及到性向、性别,爱情、性、人权、道德、法律等方面的思考,所言所论我都很赞同。这几个问题包含的东西太多,涉及哲学、人类学、性学等,也是人生的一些根本性问题,探讨起来很有意义。
    关于同妻。她们确实背负了多重压力,无性无爱的婚姻,受欺骗而难以解脱,还要承受来自丈夫的——男性特权的欺压——尽管他是同性恋,但他们一样持有男尊女卑的性别文化观念。我赞成你的说法,一旦明了真相,离婚是最好的解脱方法。
    关于男同。我接触过很好的男同,他们有道德感,有担当勇气。但也确实有许多男同不怎么样,说自私都不太恰当,还有狡诈、凶险。那么多同妻的悲剧,不只是因为丈夫的性向(缺乏性和爱),更多的是因为受到羞辱、 欺骗、盘剥或其他不公正的对待。是谁向她们施加这些伤害?确实不能因为同情男同,就无视同妻的痛苦;不能因为主张男同的权益,就看不见同妻的权益。
    关于父母逼婚。这确实是男同们糟糕的境遇。其实,它也是中国无数大龄青年共同的压力。中国传统文化中因袭下来的习俗——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就算不是同性爱者,也是一样有这个压力。我总觉得,父母逼婚(包括说社会压力),固然是男同们的魔咒,但不是他们恶劣对待同妻的借口。在还不能改变社会习俗、不能改变外部世界的时候,改变自己的行为方式,提高自己的道德修养,总是可以自己做主就能办到的,哪怕尚未可根本改变产生同妻的社会土壤和文化背景,减少她们的痛苦,总是可以做得到吧。
    关于孝。我也注意到了,孝文化也为男同们撑了保护伞。“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在孝的名义下,害了人家的姑娘是可以理解和原谅的,我挺痛恨这观念,女性在这里又一次被出卖,当作了生育的工具。
  你文章中那位50多岁的同妻特别让我同情。她为了要孩子,找了别的男人,却为此一辈子背上自责的包袱,她丈夫都不为此有点愧疚?还转移财产!
  我认为,对男同在婚姻中的作为,或是对妻子的伤害,应分做两部分来看。一部分,不能性与爱,这是男同性向所决定的,这部分问题期待社会文明的进步,而不应依靠男同进入异性爱婚姻来解决;另一部分,对妻子的冷漠、算计等其它一切含有暴力意味的行为,这不是性向必然带来的,即不是男同异性婚姻必然出现的,这一部分,应该有干预的措施和方法,或教育或批评,或男同们有自发的自我约束,因此来改变,来减少,改变同妻的境遇,也改变男同们的境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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