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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北川答某杂志社记者问(书面采访)

(2008-01-04 10:2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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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张北川答某杂志社记者问(书面采访)
                              
关键词:出柜和压力

     记者:同性爱者向社会和家庭公开性取向,叫做出柜。目前而言,您认为同性爱者出柜的压力主要来自哪里?
     答:所谓出柜,我们习惯上称作“亮相”或“现身”。目前在我国,同性爱者向他人公开性取向的首要压力来自家庭内,特别是亲长的不认同,其次来自他们周围的人们(如一般亲朋、单位同事、领导)的不认同。我去年主持了对2000多位主要生活在大城市、半数接受过高等教育的同/双性爱者的调查,发现大约只有近1/5的人认为自己公开性取向后不会遭遇伤害。在那些认为自己会遭遇伤害的人们中,认为公开性取向后加害人是家人的约7/10,约半数人认为会受到单位的伤害,半数人认为会受到一般朋友同事同学邻居等的伤害。
     记者:您觉得出柜是不是改变同性爱者处境的一种好策略?
答:对于少数同性爱者,公开性取向可能在各方面都相对有利于自己和家人的生活,但多数情况下远非如此。去年我国某省会就出过一件事。一位单身母亲在20岁的儿子向她公开性取向后,因为强烈刺激而发生了偏瘫。这位青年看到造成如此后果后,离家出走了。我以往也知道有女同性爱者(女同)在公开性取向后,父亲出现脑血管意外的事例。我国绝大多数人并不懂得什么性取向差异,也不知如何面对。传统文化普遍只接受男女间的性结合关系。所以一旦得知自己的子女情况与多数人不同,亲长通常很难接受,至少在相当长的一个阶段内难以接受。所以我和许多专家,还包括很多同性爱朋友认为,轻率地公开性取向极不可取。
  记者:主流群族和同性爱群族如何改变目前的这种境况?
  答:这首先需要做好大众的工作,需要进行长时期的扎扎实实的深入的性科学教育。我知道的许多事例表明,在亲长得知子女性取向不同常人之后,通过认真学习有关科学知识,最终改变了态度。当然,极个别的例外也有,有的父母就把子女驱赶出家庭。前些时日,身为名艺人的孙海英说:“同性恋是犯罪!”这件事在网上炒得沸沸扬扬。这个事件是个典型例子。孙的话语很有代表性。我知道至少还有某省一重要部门的领导人晚近有过同样说法。这说法暴露了两方面问题。首先是我国的法制建设落后。某种行为是否犯罪或违法,这要看法律是如何界定和由权威的立法、司法部门解释。凡是法律未指明违法犯罪的行为,便属合法。作为个人,你可以不支持某种行为,但你无权随心所欲地解释甚至曲解法律。其次,这类事件暴露出我国有关性取向的科学教育的落后。有话语权的人士在发表言论前,应当先了解当代科学和我国法律的有关认识、国际间真正反对性取向歧视国度的实际情况。在2005年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由著名性教育专家闵乐夫教授主编的《初中生性健康教育》教材中,已明确指出对同性爱者的歧视是错误的。某些歧视性言论的出现,反映出很多人需要“补课”,至少应当达到在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过程中,学习过有关教材的初中生水平。
  对于同性爱小众,则应当通过自己的行动,使亲长对自己的生活放心,建立一种信任关系,让亲长知道自己不结婚也可以较好地生活。通过这种方法,减少亲长对自己个人生活的过多干预。也有一些其它事例,比如有的同性爱朋友经常把主流媒体关于同性爱人群的正面的客观报道、科普文章放在家里,让亲长有意无意地看到,通过这种较长时间的逐步沟通,再一点点披露真相。至于改变大众社会认识,同性爱小众可以从多方面着手。目前我国数十个大中城市出现的同性爱预防艾滋民间组织,就正在做着这方面工作。
   
   关键词:性压抑和艾滋病

  同性恋者难以拥有稳定的伴侣,一些人因而与多人进行性接触;同时,没有安全保护的男同性恋者的插入性性行为本身容易造成直肠粘膜充血、损伤,精液中的艾滋病毒会通过破损的粘膜进入血液循环或淋巴系统,造成感染。
  张北川:“一个城市里边的志愿者,他在一个浴池观察,他在一天里头发现七个被确诊的HIV感染者在浴池里边进行无保护的性活动。我想在这个情况下出现这个群体的艾滋病高流行是很难避免的。”(引自联合国电台对张北川教授的采访)
  记者:是否可以这样认为,由于外界的压力,同性爱者不能正大光明地去爱,引起的性压抑,最终引起多性伴的现象?
  答:这里我要先说明的是,早在1990年代,我国媒体就数次报道过已身染艾滋的异性爱男子故意把病毒向女性传播的事件。我主持的科研调查发现,在男同性爱者(男同)和一般感染者中,故意传播艾滋的发生率并无区别。
  男同普遍存在的多性伴现象有不止一种原因。我们知道即使在异性爱者中,也是男性的性伴数多于一般女性。这也与某些生物学因此有关。但作为人类中的同性爱群体,多性伴首先与社会并不支持他们建立稳定的同性性结合关系有关。人们缺少良好的发展情感关系的渠道,便只能“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或满足于一般的生理宣泄。这有某种必然性。我们的社会一边反对同性性关系,另一边又指责男同“滥交”或“乱交”,这实在是荒谬的逻辑和做法。这种做法违背了对人的基本自由的尊重,剥夺了人们的基本的性权利。
  我有位关系很好的中年男同朋友,他从未结过婚。他向我和其他几位专家讲过自己的经历和感受。他先后有过三位固定专一的同性伴侣。对方都因不堪国内环境压力,最后移居到发达国家。他讲,在第三个伴侣和他忍痛分手后,他大哭了一场,并得出结论:“让一个男人只对另一个男人勃起,实在太残忍了。”后来他选择了满足于“一次性”的生活方式。“一次性”,指的是没有情的单纯地为性而性,被大众普遍严厉指责。但如果指责我的这位朋友,你不觉得指责过分残酷、太无心肝吗?难道这不是不公正或非正义吗?这种指责分明是剥夺了人的重要的自由和权利。我是很理解和包容这位朋友的行为的。他最终的选择是社会文化造成的,社会文化对类似于他的这类行为的指责,是极幼稚的。
  记者:您提到过,艾滋感染率与同性爱者的行为模式改变间存在相关,那么这是一种自觉,还是一种恐惧的结果?
    答:在我国,艾滋病毒或说艾滋病目前正在以男同为主的男男性接触者中快速蔓延。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与多方面因素有关。中国科学院曾毅院士曾经公开讲过(媒体报道到他的这段话),对艾滋流行的控制,首先是政府的责任。所以,男同作为一个群体尚未出现足以预防艾滋快速流行的行为改变,关键还在于我们的工作没有“做到家”。目前已有许多男同确确实实改变了易感染艾滋的行为,这种行为改变同样与多因素有关。如切实知道了自己的好友患了艾滋,了解了艾滋的危害和预防方法,已经与同性伴侣过上了固定专一的生活等。
    从心理学角度看,轻至中度的恐惧有益于行为改变。但重度的恐惧却会带来严重的负面后果。目前有些青年男同的行为改变有很大自觉性,这种自觉性有些类似于一些青年人学车时便养成了系安全带的习惯。
  记者:同性爱者的艾滋感染统计主要指男同性爱者吧,女同性爱者存在感染艾滋的现象吗?
  答:关于艾滋与同性性行为的关系,原则上仅指男男间的性行为,而且是指多性伴生活方式和插入性性行为易传播艾滋。艾滋病毒大量存在于男性精液中,多性伴生活方式和无保护的插入性行为是艾滋病毒传播的关键。女同之间的性行为不伴有精液“交换”,所以女女间性关系导致艾滋感染的概率极低,原则上不予考虑。

   关键词:同性爱者和婚姻

  记者:不少在异性婚姻中的同性爱者发生婚外情现象,该如何改变这种男女都痛苦的局面?
  答:不是也有许多异性爱男子或女子发生婚外情现象吗?所以,首先不应当就此轻率地指责同性爱者。需要批判的是落后的传统文化。我在去年完成的科研中发现,男同结婚的最重要原因超过1/2是为了满足父母愿望,略过1/7是为老有所养,1/15是因为发现同性伴侣关系不如传统婚姻关系稳定,1/16是因为有女性追求自己,约1/20是为证明自己正常。还有小比例的人是因为孤独,要好的男同朋友都结婚了,为了通过结婚改变性取向等等。从这些调查数据看,同性爱者之所以结婚首先与传统文化的压力有关,其次与我国的当代经济发展水平有关。同性爱者与身为异性的一般人结婚,缺少性爱基础。要改变这种情况,也是首先需要做好大众的工作,使社会普遍认识到人们不都是喜欢异性的。当然,对于具体个人而言,我不支持、不鼓励同性爱者进入传统婚姻。传统婚姻是一把刀子,既伤害同性爱者自身,也伤害配偶。一旦真情暴露,受伤害的常常还累及亲长及家人。我知道许多这样的例子。
  记者:目前,对于同性婚姻的可行性,全球是怎样的境况?
  目前在全球的发达国家中,只有少数发达国家(如部分北欧国家等)法律认可了同性婚姻,有许多发达国家像认可一般同居男女关系并给予一定的法律保障一样,立法承认固定的同性伴侣的关系。在发展中国家中,有个别国家(如南非等)认可同性婚姻。总体上看,对同性婚姻关系的全面认定,人类还需要走很长的路。目前在80多个国家(其中20多个国家是信奉伊斯兰教的国家),有明确的惩处同性性关系的法律,有少数国家甚至有法律确定处死同性爱者。
  记者:国内的情况呢?
  首先,前途光明;其次,不可能近期“一步到位”。
  最近公布的“十七大报告”中,不仅有科学发展、以人为本、民主政治这三大重要理念,自由平等、公平正义、人权等重要理念也进入了十七大报告。性取向差异引发的各种社会问题,同这些重要的理念未被社会认同有关。可以想见,随着这些理念被大众接受和关于性取向的科学教育的深入,我们的社会在这方面会发生相当积极的变化。
  一些同性婚姻已经合法的国家的经历表明,社会通常先有反对一般的性取向歧视的法律(如在升学、就业方面的反歧视法),逐步过渡到立法承认同性婚姻阶段。估计我国极可能会走同样的道路。我曾估计我国的同性婚姻合法化需一代人时间,即大约20年时间。现在看,有可能提前发生重大变化。
  2006年至今,人民出版社出版了一套理论丛书《资政文库》,作为给十七大的精品献礼丛书。这套书主要是用于决策者工作中的参考书。其中有一部《中国公共卫生与健康新思维》。这部书中有一章专谈性取向少数人群面临的问题或困境,书中论证了男同与艾滋、同性婚姻的合理性等重要话题。可以想见,随着科学知识首先在决策者群体中普及,中国的路会比许多国家走得好。
  记者:相较男同而言,女同的情感状态是不是更稳定?
  一般人中女性的情感稳定性通常高于男性,同性爱者中也如此。发达国家的科研调查发现,女同一旦两人互爱,其情感稳定性不仅远高于男同,而且至少不低于一般男女婚姻关系的稳定性。国际间个别调查甚至发现,女同固定伴侣关系的稳定性,甚至高于一般男女婚姻的稳定性。在性取向歧视程度很低的国家出现的这一现象很有趣,它提示情感稳定性不仅与社会文化因素有关,极可能还与生物学因素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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