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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医闹”并非舆论关注的焦点

(2016-01-28 11:08:21)
标签:

时评

健康

医闹

分类: 时事评论类——文章列表
“中科院大战北医三院”事件备受关注。事隔数日,当事双方仍然对事件的表述各执一词,家属到底有没有“医闹”行为、医院有无过失等核心问题尚无结论。而在当事双方都已报警,警方介入调查尚无结果时,北京市卫计委对此事表态称,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医闹”,医患双方都必须依法合规维护自己的权益。这样的表态,如果放在此事发生之前,还有一点泛泛的警示之意。而在事件闹的沸沸扬扬、真相扑朔迷离之时,则很难说没有“抢占舆论制高点”之嫌了。

站在社会公众的角度来看,此事的最大看点,不是卫计委的表态是否用在了合适的时间,也不是中科院的公函是否有失当之处,甚至就连是否存在“医闹”都不是人们所关心的——因为不管什么“闹”,只要其尺度触到了法律准绳,依法惩处都是不会含糊的。更何况,是否存在真正意义上的“医闹”,警方查清也不会很难。那么,此事带给人们真正的待解之迷又是什么呢?当然还是导致产妇死亡是否存在医疗责任,医院应该在多大程度上承担这种医疗责任。

如今,医患关系成了一个敏感词。袭医事件被媒体热炒,但是因为医患信息不对称导致猜忌造成的恶果,却始终没人给出科学合理的解决之道。换句话说,以“专业”自居的医方,很容易用一大堆医疗术语,来掩盖自身失职、失德、甚至违法的行为,而患者却很难找到一个对医方行为予以鉴定的可信机构。这是导致医疗责任难以发现、更难以追究,患者及家属极其焦虑的根本原因。

仅以“中科院大战北医三院”事件来说,时至今日,对于产妇死因,院方只提到一个死亡率很高的“主动脉夹层”死因,似乎在向世人告知:病情发展到如此危重的产妇,原本生还的可能就很小,所以产妇死亡医院无责。但是,对于患者家属“病人前胸后背疼得难受,家属却找不到大夫来诊治”之说,院方却不仅避而不谈,反而抓住真假难辨的“医闹”大做文章。

人们难以理解的是,如果患者家属真的存在“医闹”行为,他们为什么还会选择报警?人们更为担心的是,警方介入调查,最为关键的视频资料和医疗档案,是否又会“选择性缺失”?现行的法律法规,对这种“选择性缺失”有无承担责任的条文?总之,人们最为关注的,是这场纠纷中的医疗责任是否能够查的清,查清之后是否能有法可依地被究责。

作为一个心态正常的人,谁都明白这样一个道理,医患之间不论发生什么样的矛盾,以打人的方式泄愤都是应该受到谴责并受到法律惩处的。其实岂止在医患之间,“打人犯法”原本就是一种社会常识。可是,人们遗憾地发现,医患之间各种各样的强烈冲突还是层出不穷,其中因患者、家属以及个别医护人员的个人素养原因者固然存在,但是医方在医疗体制、医管机制上存在的先天不足,也是不容忽视的。

前些年,北京某医院骨科曾发生腰椎手术病人死亡事件,死者还是本院的非临床医生。家属因对医方的处置不满,官司打了好几年,双方各执一词,最终患者家属从司法途径也没有争到什么实际利益。可是公众透过针对此事纷纷攘攘的争议,却发现事件的真相其实很明确:手术本身没有问题,但是在住院恢复期间,病人出现了肺栓塞之类的术后综合症险情,恰好当晚值班的,又是一位年轻的实习医生,在对病人实施人工呼吸抢救时,医生连病人的肋骨都按断了三根,最终病人不治而亡。

在这起纠纷中,医方通过医疗术语拿出了一大堆证明自己“无责”的说词。可是,医疗术语掩盖不了世人公认的常情常理:你让一个实习医生在病房值夜班,处置病情恶化患者的抢救,这样的安排能说是对病人负责吗?“中科院大战北医三院”是否也存在类似的医疗管理弊端?当值医生是否存在责任心缺失?是患者家属的唯一诉求,也是公众最为关注的看点,希望司法途径能为当事人和公众解开这些疑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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