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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妈讹老外”拍摄者的道歉为何不被接受

(2013-12-07 17:04:16)
标签:

杂谈

分类: 时事评论类——文章列表
近日,一则“大妈讹老外”一组图片引发了公众的关注并迅速被传播。而当目击者和新闻人努力拨开一层层迷雾之后,事件真相却远不是这样。对此,照片的拍摄及上传者通过媒体向大妈及社会各界道歉:使用了不严谨且不详实、有倾向性且夸张的描述,导致了一场网络风波,致使李阿姨被冤枉、网友误读、部分媒体误报。实在抱歉!(《京华时报》12月5日报道)

由于道歉者出于种种顾虑,并没有署上自己的姓名,诚意也因此而打了折扣,所以道歉并没有被大妈接受。而观众的评价,也迅速从此前“谴责讹诈”的单一视角,分散为几派:有人认为是老外无照驾车,撞人有错在先,大妈属正当维权;有人认为老外撞人虽然有错,但是被撞大妈在并无大碍的情况下,让对方赔偿了1800元,也有些维权过度,降低了被同情度;当然更多的人还是谴责照片的拍摄及上传者不负责任,既没看到撞没撞人,也没分清责任在谁,只看到一个倒地的大妈拉住老外不松手,就先入为主地臆想了“大妈讹老外”,想出名想昏了头,甚至有人对其给出了“汉奸”的评价。

几张照片的网络传播,竟惹出了这样一场风波。不能不说,这完全是一场无风起浪、愚弄网民关注热情的闹剧。道歉者为什么不敢署名?说来说去还是怕被网民“人肉”出来,自己在社会上就没法混了。既然深知网络暴力厉害,却不惜把别人推到网络暴力的平台上,这种心理阴暗的人,即使道歉,其实也无法掩盖其人格的卑下。

前几年,有一段《北京8岁女童被城管殴打致吐血》的视频上传至网络,迅速引发网友关注。而被指打人的城管人员称,他并未打女童,而是被围攻对象,并欲起诉孩子父母和上传视频的网友。得知城管欲起诉自己,这位上传视频的网友坦言并不在乎,因为她认为“我不是导演,我不能组织街头人员误导大众,我上传的只是现场记录,没有倾向性说明。标题是网站加上的,和我没有关系”。

如果真是这样,与前几年的这起网络风波相比,这一次的照片拍摄者、上传者显然没有这么坦然。而其中的差别,只在于“照片的倾向性说明到底是上传者所加,还是网站所加”。如果是上传者所加,误导的责任当然要由上传者自己来负;如果是网站所加,应该道歉并承担相应责任的,就应该以网站为主。但是,尽管道理上的责任应该这样划分,可说明文字到底是谁所加,要拿出法律意义上的证据,恐怕又不是很容易的事。

浮躁者的通病,在于总不能以淡定的心态来认识周围的人与事,总在强调别人应该如何,而不能准确地理解和履行自身的责任。“大妈讹老外”拍摄者的道歉为何不被接受?关键在于他既想借助网络吸引社会关注,又在“玩砸了”之后害怕引人关注。这种既想“抖机灵”,又缺少担当的人,早晚是要付出代价的。正因为此,我们才应该从这些人、这些事中吸取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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