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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号公平也需要“抓大放小”

(2013-11-23 22:36:40)
标签:

购车

摇号

公平

以家庭为单位

抓大放小

杂谈

分类: 时事评论类——文章列表
北京市交通委主任刘小明近日做客城市管理广播表示,明年将实施的新“摇号”政策,长期摇号不中的人将比新参与摇号的人中签概率提高一些。有人也提出过采用家庭为单位摇号,但现在对家庭本身从法律上很难界定,而且民政、公安部门数据库的基础工作还不是特别充分,再加上离婚判决、外来人口等因素,审核有一定的困难,所以这项政策一直在研究之中。(《新京报》11月22日报道)

看的出来,在摇号中签越来越难的情况下,政府主管部门也在千方百计想办法,尽可能提高摇号中签的“雪中送炭”效果。然而,摇号政策做出这样的调整之后,依然有不少网民指出其中的不公平,其中既有“最早参与摇号者很多是全家上阵占坑”的机遇不公平,也有“购车需求强度不是根据摇号时间长短来判定”的情理不公平。

细想之下,网友们指出的这些不公平,都是客观存在的。但是要想实现每个角度、每个层面都100%的公平,事实上也不可能。官方追求“雪中送炭”的效果值得肯定,但是从社会反应来看,“提高长期摇号者的中签概率”这个办法,并不算很好。

公认的“人性化摇号”,只能是向刚需倾斜。如何确定刚需,才是未来官方最重要的调查解决方向。以目前条件来说,把文章做在“以家庭为单位”摇号,还是一个相对合理的刚需证明。而在上述“民政、公安部门数据库不很充分”的情况下,虽然也不能保证这一做法的完全公平,但起码在家庭之间的比较中,有车家庭与无车家庭,比出了谁更加刚需。以此做出中签概率调整,也就确保了一个基本框架上的“大公平”。

至于对家庭的认定,当前的所有“不可行”推断,都是把户籍、婚姻、车辆登记、住房等因素都考虑在内,这当然异常复杂。但如果我们换个角度去想,既然无法实现上述“最优”,为什么不能暂时把家庭认定的线条制定粗一点,以“次优”来缓解人们中签率过低的焦虑呢?比如,能否只以户口本这一个条件来界定家庭,只要和摇号者在同一户口本上的家庭成员名下全部无车,就算是无车家庭,否则就是无车家庭。再把有车家庭与无车家庭的申请者放入不同的摇号池,让更多中签比例向无车家庭倾斜,操作起来不就不太难了吗?

虽然当前人户分离者不少,虽然户口本上的家庭,有很多已被拆分,但即使如此,也比以个人为单位摇号、以参与摇号时间长短来调整摇号更能确保刚需这样的“大公平”。作为政府主管部门,在任何做法都不可能完全公平的情况下,所有致力于公平的努力,都应以“抓大放小”的思路来面对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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