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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陈永洲送黑钱的人应付出代价

(2013-10-28 09:5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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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分类: 时事评论类——文章列表
“如果我还有机会重新从事新闻工作的话,一定会遵守新闻工作的基本操守,公正、真实、客观、全面去报道新闻,不受利益的诱惑。”日前,身处湖南长沙第一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新快报记者陈永洲向办案民警坦承,为显示自己有能耐、获取更多名利,其受人指使,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连续发表针对中联重科的大量失实报道,致使中联重科声誉严重受损,导致广大股民损失惨重。(新华社长沙10月26日报道)

沸沸扬扬的“长沙警方跨省抓记者”事件,在经历了报社抗议声明、呼吁放人,中国记协高度关注,两地媒体各讲各话,网上众说纷纭之后,终于在陈永洲本人承认“受他人指使,连发失实报道,接受幕后者酬劳”的犯罪事实后真相大白。陈永洲的交待,使一度被搅混的沸水迅速退去,谁在“裸泳”也立马呈现在公众面前。

水落石出之后,人们更为震惊的,是此事的恶劣程度。从报道中披露的信息来看,陈永洲哪里还是什么记者?分明是混在新闻队伍、专事敲诈的黑社会,分明就是那种“有奶就是娘”、可怜可悲又可恨的瘪三烂仔。身为记者,陈永洲发10多篇报道,只有1篇半是他自己所写,其余都是以别人提供资料为主要内容的“红包稿”,而且内容全部为中伤中联重科。仅在媒体造谣也还罢了,陈永洲居然还在别人的指使下,赴香港、北京,向香港证监会、香港联交所和中国证监会实名举报中联重科。给人家当木偶当到这个份上,其行为之下作,实在令人恶心;其犯罪之铁心,实在令人痛恨。

深入地看,陈永洲的所作所为,无非是贪图名利,而名利的来源,正是此事的复杂之点。谁也不难看出,围绕着“搞臭中联重科”这一主旨,陈永洲决不是“一个人在战斗”。陈永洲提供的大量不实稿件,能够刊发出来,媒体很难用“疏忽大意”来轻描淡写,没有利益的“调和”,是根本不可能的事。主动与陈永洲联系的新闻公关“中间人”,开启了罪恶的初始运作。这样的人,对社会的危害有目共睹,应该公开曝光。能给陈永洲拍出50万元酬劳的“木偶提线人”,是整个事件的主导者。不难想象的是,能有这样的实力操纵此事,决非等闲之辈。社会公众的最大期待,就是检察机关在审理陈永洲案时,能拿出自己的司法操守,排除任何干扰,顺藤摸瓜,将这种造谣中伤企业、行贿记者、扰乱社会秩序的人,一并列入侦察视野,给社会公众一个负责任的交待。

反思陈永洲事件,人们的最大感觉,就是一个“乱”字。企业间的竞争,手段上几乎没有了底线,一些做法之龌龊,已到了令人瞠目的地步。此外,在中国记协针对此事的谴责中,也直言陈永洲就职的媒体,在长达一年的时间中连续发表多篇该记者署名的捏造事实报道,严重失职。让人感觉当前一些媒体,确实也乱到“提不起来”的地步了。整体来看,如此恶劣的事件,长达一年才得以揭露,暴露了在现实生活中,受害企业通过法定渠道洗脱自己还比较难,亟需通过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遏制类似的犯罪,优化市场秩序,给企业提供一个良好的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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