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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败的新办公楼”可与豪华办公楼有一拼

(2013-08-15 02:21:17)
最深处达10多厘米、面积达几十平方米的地面沉陷、台阶倾斜、天花板脱落……谁能相信,这竟是一座堂堂的政府新办公楼?然而,经记者调查证实,这座疑似“豆腐渣”工程的建筑,不仅就是永嘉县道路运输管理局的办公楼,而且还是一个未经验收就投入使用的特例。(《温州都市报》8月14日报道)

近年来,政府的豪华办公楼人们已经看的很多了。与豪华办公楼给公众带来的“败家子”感觉相比,“破败的新办公楼”,给人带来的是“政府花钱买‘豆腐渣’”的高度疑虑。投资方,使用方,施工方,验收方,各有什么难以言说的利益纠葛?人们一时难以看清。但是仅从报道中透露的信息,人们也能读出其中的不正常之处。

新建筑出现地面沉降,原因不用问,就是坑基回填土方时,没有分层夯实,这一点连许多外行人都清楚。这样的质量问题,大多只出现在较小建筑工程以及路面管道敷设施工中。一座堂堂办公楼的项目,竟然也出现如此低级硬伤,施工单位的质量意识真是淡薄得可以,偷工减料的胆子确实够大。当然,如果是甲方把工程分拆给不同主体来完成,则问题就相对复杂了。

“破败的新办公楼”之所以成为事实,既有施工方的责任,当然也有投资方的责任。本来,未经验收之前,工程质量由施工方负责,这是尽人皆知的道理。如果甲方遵循这一原则,“新办公楼”与“破败”是不可能连在一起的。可是这座楼的甲方,却硬是在没有验收之前,急不可待地搬了进去。不仅如此,还非常大度地自己花钱雇人回填沉降的地面,而且两次回填还找了两家公司,致使新办公楼的质量责任被人为搅乱。如此违背常理的现象,给人带来的想象空间实在太大。

从种种迹象来看,“破败的新办公楼”与豪华办公楼,只是楼的形态有所不同,但折射出来的问题,却都是一样的:无论是前者的奢侈浪费,还是后者的有意无意当“冤大头”,都是对纳税人的不负责任。试想,仅新大楼办公大厅的沉降回填,就需要费用六七十万元,如果与此前施工单位协商不下,这笔费用就要被列入明年预算,说白了还是要政府埋单。整修完工之前,如果办公大楼因地面沉陷、天花板脱致人伤亡,政府要掏的赔偿腰包,还不止这些。

至此,人们最难以理解的,就是“未经验收提前搬入”。而永嘉县道路运输管理局给出的提前搬入理由,并不足以抵消“工程质量责任难以分清”的巨大风险。而“其他一些单位也是先使用后验收”,并不代表跟风之举就一定应该法不责众。纪检、监察部门反而应该抓住“先使用后验收”这样的突破口,集中查一查其中有没有吃里扒外的工程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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