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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负能量权钱勾兑无限责任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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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楼市调控政策的重要手段之一,限购措施正在被越来越多的城市所采用。但是据记者明查暗访发现,在全国各大限购城市,均出现了大批中介、掮客、“黄牛党”,他们一边通过利益勾兑疏通社保、人事、房管等部门关系,一边大肆招揽被限购政策屏蔽在外的人群,收取动辄数万元的高额费用,为他们违规获取购房资质。由此,限购政策一定程度上成了部分人敛财的金矿,也对楼市调控形成了干扰。(《法制日报》2月22日报道)
帮助不具备购房资格的人取得购房资格,需要行贿与受贿两个条件。如果说受贿者是“有缝的蛋”,那行贿者就是苍蝇。而中介在其中充当的,正是权钱勾兑的“拼缝”角色。很显然,有了中介,行贿受贿的机会增大了许多,对社会的危害不言而喻。
中介机构靠“权钱勾兑”立身,多年来一直存在,有的甚至比“代办购房资格”更严重。比如,有的财务中介,对自身出据的审计报告“给钱就卖”,帮助客户在各种审批关口蒙混过关;有的中介机构协助高危企业炮制虚假材料,“骗取”安全生产许可证,使蒙混过关的企业成为安全生产中的“雷区”。
中介机构“权钱勾兑”对社会肌体的侵蚀,目前已经触目惊心。对此,我们的社会管理者似乎并未引起广泛重视,或者总是拿不出有效的解决办法。究其原因,我以为关键在于我们的社会管理始终走不出旧模式的某些惯性——离开了政府就没有解决公共问题的机构和方法,在减少行政规制的时候,又建立不起各种管理职能的替代物。即使在物质匮乏的计划经济时期,也未必不需要中介服务。但那时大一统的“国营经济”认为不需要,社会上就没有中介生存的可能。而现在有了中介,“国营经济”又以另外的理由将其排斥在外。而全部来自社会资本的中介,最怕的是一切取决于讨价还价、连法律原则和正义都用来自由交易。然而不幸的是,在当前社会中,中介机构靠“权钱勾兑”安身立命,恰恰让我们看到了上述的“最怕”,却没有看到来自政府有效监管的作为。
如何遏制来自中介的“负能量”?笔者认为不妨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第一,由于中介具有“一手托几家”的服务特性,服务中涉及公权机构在所难免,所以应该法定为无限责任公司,对执业结果承担无限责任;第二,提高中介机构的准入门槛,实行行业注册制度;第三,对以“权钱勾兑”方式提供服务者,要追究刑事责任。此外,党纪、行政、司法部门的执法者,也应该主动利用来自中介的反腐信息来查办案件。通过“既盯苍蝇,也盯‘有缝的蛋’”,将中介带给社会的负能量降至最低。
帮助不具备购房资格的人取得购房资格,需要行贿与受贿两个条件。如果说受贿者是“有缝的蛋”,那行贿者就是苍蝇。而中介在其中充当的,正是权钱勾兑的“拼缝”角色。很显然,有了中介,行贿受贿的机会增大了许多,对社会的危害不言而喻。
中介机构靠“权钱勾兑”立身,多年来一直存在,有的甚至比“代办购房资格”更严重。比如,有的财务中介,对自身出据的审计报告“给钱就卖”,帮助客户在各种审批关口蒙混过关;有的中介机构协助高危企业炮制虚假材料,“骗取”安全生产许可证,使蒙混过关的企业成为安全生产中的“雷区”。
中介机构“权钱勾兑”对社会肌体的侵蚀,目前已经触目惊心。对此,我们的社会管理者似乎并未引起广泛重视,或者总是拿不出有效的解决办法。究其原因,我以为关键在于我们的社会管理始终走不出旧模式的某些惯性——离开了政府就没有解决公共问题的机构和方法,在减少行政规制的时候,又建立不起各种管理职能的替代物。即使在物质匮乏的计划经济时期,也未必不需要中介服务。但那时大一统的“国营经济”认为不需要,社会上就没有中介生存的可能。而现在有了中介,“国营经济”又以另外的理由将其排斥在外。而全部来自社会资本的中介,最怕的是一切取决于讨价还价、连法律原则和正义都用来自由交易。然而不幸的是,在当前社会中,中介机构靠“权钱勾兑”安身立命,恰恰让我们看到了上述的“最怕”,却没有看到来自政府有效监管的作为。
如何遏制来自中介的“负能量”?笔者认为不妨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第一,由于中介具有“一手托几家”的服务特性,服务中涉及公权机构在所难免,所以应该法定为无限责任公司,对执业结果承担无限责任;第二,提高中介机构的准入门槛,实行行业注册制度;第三,对以“权钱勾兑”方式提供服务者,要追究刑事责任。此外,党纪、行政、司法部门的执法者,也应该主动利用来自中介的反腐信息来查办案件。通过“既盯苍蝇,也盯‘有缝的蛋’”,将中介带给社会的负能量降至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