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解决“应保尽保”也应顾及公平与灵活

(2011-11-17 10:40:16)
标签:

杂谈

分类: 时事评论类——文章列表
    11月15日,人保部就《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草案)》征求意见。根据草案,企业缴纳险种从养老、医疗、失业险三项扩至五项,新增工伤和生育险。企业未按时缴纳,可由企业银行账户划拨或拍卖企业资产强制征缴。以个人身份参加养老、医疗保险将纳入参保主体。(《新京报》11月16日报道)

    笔者仔细阅读了这个征求意见稿,与以往的相关政策相比,我觉得新政策主要围绕三个关键词展开:增项,统一,强制。

    增项,就是缴纳险种从三项扩至五项,不少人对这个比较敏感,但是我觉得,保险本来具有时空互补、人际互助的特点,不能因为怕别人“沾了自己的光”就反对,因此这不能算本次政策修订的焦点;统一,是基于以往各地区、各类人群缴费基数和缴费方式五花八门而做出的规范,初衷亦不难理解;强制,是针对以往企业在给员工缴纳社保时,普遍存在的少报员工人数、少报工资额度而制定的应对之策,从维护法规尊严以及保障劳动者权益的角度说,也属必要。举例来说,前几年政府为了帮助企业度过金融危机,对企业实行缓缴社保政策,但是一些企业在停业倒闭后,把“缓缴”变成了“赖缴”,导致员工的社保无法续接,政府劳动部门束手无策。而这一次的政策修订,推出了“缓缴社保抵押制”,此类现象可望避免。

    那么,本次政策修订的焦点,到底在哪里呢?我个人认为,社保改革的优先目标是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但在解决这个“优先目标”的同时,公平问题,灵活性问题,无疑也是需要兼顾的。纵观这个征求意见稿,增项,统一,强制,解决的都是如何“疏而不漏”,而公平与灵活,却让人读不出来,这才应该是本次政策修订的焦点问题。

    先说公平问题。饱受社会诟病的“社保双轨制”,草案中没有提及。也许在这个文件中,不适合解决这样的问题。但是不能不说,双轨制是堵在公众心头最大的痛,再好的政策,社会评价也会被其抵消很多;再说灵活。灵活的另类说法,应该是人性化。五个险种捆绑缴纳,对于有一定规模、管理比较正规的企业来说,可能不是问题。但是对于三五个雇工的小作坊,还有以个人身分缴纳社保者,却应该考虑一下实际负担能力,在三险和五险中多一种选择。尤其是对于个人缴费者来说,在分享社会发展成果方面,我国现有的政策,大多还建立在“单位制”的基础之上,很多政策性福利,还是要通过国家、单位、个人分担成本的方式来实现,没有单位,就等于少了一个分担者,所以在缴费时,应该充分考虑到这一点。

    此外,草案中的一些概念,也存在表述不清、语焉不详之处。比如,在缴费方式中,有办理缴费申报,代职工申报,个人申报三种方式,其中的“代职工申报”就令人费解:代职工申报与办理缴费申报区别何在?到底什么样的单位可以代职工申报?代职工申报,是否可以理解为只是一种“收集”,而单位可以不缴费?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