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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密集区的公墓是怎么建起来的

(2011-11-16 23: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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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家门口忽然冒出一个大型公墓”,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的居民最近大吃一惊。根据规划,当地政府将在20年内在这里修建2000多个坟墓,平均每年142座。而公墓对面不足300米的地方就有三所学校,周围大型居住区的居民大约有14万人。对此,居民们纷纷质疑,为何要在人口密集的地方建立公墓?在利益方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审批程序是否公开公正、合理合法?而民政局的官员则表示,规划早已公示,而且还在规划前提前征求过周围三所校长的意见。(据中广网中国之声《新闻纵横》11月15日报道)

    人口密集区建公墓,公众强烈反对,政府部门淡定自若,如此之大的反差从何而来?从报道中不难看出,此事争议的焦点,在于“公示”的含金量到底有多大。政府部门认为项目建设之前已依照规定进行了公示,但是周边居民却大多数没看到;政府部门认为周边三所学校的校长已在同意书上盖章同意,但三位校长却说让其盖章的同意书上,没有标明公墓要建在如今的位置上,自己是“被同意。引发这样的争议,我以为既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原因。

    从客观原因来说,目前有关“公示”的相关规定,还显得比较粗陋。应该公示的内容,多数只在政府网或行业、专业网上公示,公示范围缩在很小的范围内,能够看到的人很少;还有的公示虽然被贴在社区信息栏内,但是内容简单,没有相应说明,对于社区受众对象多为老人的情况下,公示的作用被消减;还有的公示,公示日期只有几天,且在风吹雨打被损毁后无人理会——“人口密集区建公墓”这件事,可以理解为政府部门已经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了公示,也可以理解为走了一个“公示秀”的过场。处于是非边缘之地,我们也只能无奈地接受“清者自清,浊者自浊”了。

    再从主观原因来说,拿给利益相关者盖章确认的同意书,如果真的清晰明确地标明公墓距学校不足300米,校长们断然不会盖章同意的。而3名校长非常一致地认为“被同意”,也从侧面说明,政府部门面向学校的公示,已经不是“公示秀”那么简单,而是有“伪公示”之嫌了。“伪公示”的恶劣,我想不用多说。到底是不是“伪公示”,应该也不难查清。从维护政府公信、对百姓负责的角度说,纪检、监察部门应该介入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公之于众。

    公示的目的,是落实群众对热点问题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是克服不正之风,减少失误,防止腐败的有效方式。但是从近年来围绕公示暴露出来的问题看,相关法律、法规确有细化的空间:比如,一些事关群众利益的公示,就不应仅仅考虑在网络媒体发布了事,而应该在发布形式、发布时间、传播效果保障、受众意见反馈等方面,都做出具体化规定。而在法规还未能细化到如此地步的时候,政府部门也应站在公共的立场上,从精神内涵上理解法规,以积极细致的作风、实事求是的态度弥补法规的不足,而不应以法规的粗陋作为懒政的避风港。至于“伪公示”,就更应该被视为丑闻,划入“严禁”之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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