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纪委书记年龄造假”的组织责任
(2011-10-17 11:38:04)
10月14日,山西省委常委会议决定,免去沈庆华临汾市委常委、委员和市纪委书记职务。一名参加了临汾市干部大会的官员向早报记者介绍,沈庆华被免职是因为“年龄造假”的问题。早在20多天前,有网帖曝光沈庆华涉嫌年龄造假称:“13岁参军,15岁入党,‘档案年龄’比真实年龄小了5岁。”沈庆华被免职的当天傍晚,有人在临汾市市委门口燃放爆竹,并打出条幅“山西省委英明铲除造假书记沈庆华”。(《东方早报》10月16日报道)
此事一个让人无法忽略的细节是,今年8月11日,在中共临汾市第三次代表大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沈庆华以全票连任临汾市委常委、委员和市纪委书记职务。9月份开始,就有网帖不断曝光沈庆华的年龄造假,而且曝光者还“赴沈庆华老家河北大名县红庙乡北堤村实地探访”。这样的细节,反衬出一个非常刺眼的现实:揭黑的网民都能亲赴沈庆华的老家实地调查,组织部门为什么却做不到?做不到实在调查也还罢了,即使是从文字资料中对比审查,“13岁参军,15岁入党”这样不合逻辑的漏洞,也是无论如何不该忽略的。
提拔一名这个级别的官员,本该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而沈庆华的年龄造假,又肯定是在当选之前。可是组织部门展示给公众的,到底是一个怎样的沈庆华?投票者又是凭什么才让沈庆华全票当选?其中涉及到组织部门的责任感以及工作制度存在的诸多缺陷,也有因参与票选者的人员范围、整个票选程序、以及投票者态度所引发的“民主含金量”问题。因为我坚信,参与投票的人,不太可能对沈庆华的年龄造假全不知情。而知情了还要投票,其背后的复杂心态,又是一种怎样的沉重?
短短两个月,提拔之前,当地组织部门连被提拔者的“验明正身”都没有完全做到,提拔之后又不得不免下来,如果硬要“正面”地说,这也可以算作“严明纪律”,可是如此“自摆乌龙”的事,又在多大程度上损害了党的形象?因此,纪委书记年龄造假这件事,人们不能不展开来想:沈庆华的个人责任和当地组织部门的责任哪个更重?这样的事在全国还有多少?这无疑是各级领导机关应该深刻反思的。
除了造假,是否还隐藏着以利益为纽带的腐败?这是人们对此事更深层次的关注。年龄造假是为了什么?地球人都知道,如果主观动机真是服务民众,那就不必造假。所以年龄造假只是掀开了冰山一角,启动对当事者经济、贿官、包庇等事项的调查,才是此案的核心内容。而更令百姓期待的是,如何从体制、机制的高度,尽早把官员的责任和利益平衡、统一起来,使他们不能造假、不敢造假、不必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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