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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载车压塌大桥 车主赔不起怎么办

(2011-07-25 00:4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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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近日,一辆重达160吨的运载砂石的6轴货车,在通过北京怀柔宝山寺白河桥时,大桥发生了垮塌。据路政部门鉴定,货车超载是导致大桥垮塌的直接原因。该桥已经无法修复,路政部门将在原地修建新桥。据了解,目前肇事司机已经被怀柔警方控制,有关部门将按照毁坏桥梁设施对司机处以5万元以下罚款,并将进一步追究车主赔偿责任。据悉,重建桥梁的核载标准将有所提高。(《北京青年报》、《京华时报》72021日报道)

 

    我们先来看看这次事故是怎样发生的:当地清理河道,清出了可供建筑使用的细沙,有了细沙就办起了沙石厂,有了沙石厂就引来大批超载货车。而治超部门虽然是“见一辆,查一辆”,但是面对昼伏夜出“打游击”的超载车,治超部门的“按部就班”,还是给了超载车太多机会。这辆压塌大桥的超载车,就是凌晨零点40分左右上桥的。

 

    我们再看看事情出了该怎么究责。尽管此事的主体责任清晰明了,但是“罚款5万”算的了什么?就算再加上“进一步追究车主赔偿责任”,也很难弥补重建大桥的全部投入,更不用说断桥重建给往来出行者带来的间接损失。因此,谁来赔偿这次压塌大桥的损失?责任者是否赔的起?赔不起又该怎么办?都是类似事故带给我们的沉重思考。

 

    先说谁该赔偿断桥的损失。直接责任,当然还是车主、司机。但是对间接责任者,也不能放过。就此事故而言,间接责任者,起码包括治超不力的政府部门及其下设的治超检查站,还有生产“大吨小标”汽车的厂家或改装者。有人认为,汽车上路之后的乱收费、乱罚款,是超载的万恶之源。实事求是地说,这固然是超载泛滥的原因之一,但以资本的贪婪本性来说,即使没有乱收费、乱罚款,超载现象也好不到哪里去,因为人们很难拒绝“再多赚一点”的诱惑。而正是因为有了“都想超载”的需求,汽车厂家或改装者,才把“大吨小标”当成最实惠的卖点——标重8吨,载16吨也没事。从微观利益上说,汽车的生产者或改装者与车主各得其所,但惟独蚕食了公共利益。因此,把他们拉入赔偿名单,并不过分。

 

    再说赔不起又该怎么办?目前的桥梁承载能力预警,大多只是在桥头设立一个类似交通标识的警示牌,对于超重的车辆来说,既没有检验其是否超重的设施,也没有强行制止其上桥的措施。受防止超高车辆撞坏立交桥桥顶而设立“标志梁”先行阻挡的启发,笔者认为不妨在重要桥梁的两端,也修建简易的“承载试验桥”——可以是简易桥梁,也可以是称重设施,但前提是一旦超重压塌,车辆将自动“被抛锚”,以此为大桥解除隐患。而由于这样的“承载试验桥”造价不会太高,即使将其压塌,责任者一般也赔的起,不会出现因直接压塌大桥而“十赔九不足”的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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