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药家鑫命案的三大可悲之处
(2011-04-23 10:58:29)
4月22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药家鑫故意杀人案。法院认为,被告人药家鑫开车将被害人张妙撞倒后,为逃避责任而杀人灭口,持尖刀捅刺被害人胸、腹、背等处数刀,将被害人杀死,其行为不属于激情杀人,构成故意杀人罪,犯罪动机极其卑劣,主观恶性极深,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属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其虽有自首情节,仍不足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药家鑫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45498.5元。(新华网4月22日报道)
一件本不复杂、依法做出判决并不困难的案件,却经历了舆论的沸沸扬扬。细想起来,除了传媒发达、表达便捷等外部原因,这件事同样因为透视了社会的种种可悲,才引发了人们的广泛关注。
其一,药罪引发的“滥情意识”很可悲。药家鑫的杀人,从动机、情节到后果,都明显对其“保命”不利。有人出于种种私利,故意制造争议话题,把简单的问题复杂化,这不难理解。比如,律师为了一辩成名,抛出“激情杀人说”;比如,家属为了保住药家鑫的命,想出各种办法对法院的判断施加影响……而令人很难理解的是,那些以“人才难得,一念之错”为由,向法庭提交请愿书的药家鑫校友、同学、邻居们,还有那些持同样想法的网民,却在有意无意地淡化药家金的“可恨”,强化药家鑫的“可怜”。如果排除被药家人收买等可鄙因素,就只能用糊涂来评价了。而在这样明确的是非面前还如此糊涂,这难道不可悲吗?
其二,药本人的犯罪动机很可悲。开车撞伤了人,应该怎么做?对于一个稍有公德意识、心智健全的成年人来说,都不难做出正确的选择。而药家鑫在下车看到被撞者在记车号的时候,竟怒从心起,极其残忍地向对方扎了夺命的8刀。药家鑫的可悲,首先在于想杀就杀,没有半点尊重别人生命的意识,实在不是一般的冷血;其次是没有半点责任意识,好像在这个世界上,全是别人欠他的,他犯下了什么错,对别人形成了怎样的伤害,别人都不能向他主张什么。如此卑劣的人,竟与年轻才俊、大学生、高雅音乐人等身份融合在一起,这是一种怎样的可悲?
其三,药的成长环境很可悲。一个“只问成绩,不计人格”的家庭环境,再加上一个“只管流水线式教育,不问学生心路历程”教育环境,药家鑫从精神扭曲到残忍犯罪,就几乎是一个量变向质变递进的问题。李玫谨教授的“弹钢琴杀人”说,虽然表述上给人造成了为药家鑫开罪的客观效果,但其追寻犯罪心理、以求警示后人的初衷,还是应该被认可的。畸型的学生,其成长背后是畸型之爱,畸型教育。如果谁还认识不到这一点,药家鑫就是一个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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