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均100平方米办公楼昭示三大积弊
(2011-04-17 21:41:27)
4月7日,CCTV《焦点访谈》栏目播出节目《超标办公楼的背后》,曝光江苏阜宁县检察院、交通局等等部门在没有土地使用证、开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占用农田建设办公楼,部分部门人均办公面积达100多平米,远远超过人均20平米标准。财政局称建设资金未使用财政资金,各科局自行解决。而县委县政府仅用10年的办公楼,在准备拆毁开发新的商业项目之后,是否也按上述各部门的办公楼建设路子走,同样存在很大的悬疑。(央视《焦点访谈》4月7日报道)
尽管在镜头前受命搪塞的都是一些不知情、不敢言的小吏,但是观众们谁也不难悟出这样的事实:没有地,县里在违法占用;没手续,他们在顶风上马;没有钱,除了利用灰色手段,大楼也不会平地而起。看到这样的报道,相信谁的心里也不会平静。节目最后的发问很耐人寻味:作为政府部门,他们不可能不知法,但既然知法,为什么他们不怕法呢?回答这个问题,每个人可能都有不同的角度。但是,基层政府当前存在的种种积弊,当是“不怕法”的万恶之源。
积弊一,土地财政尾大不掉,处心积虑发土地财。按照该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的说法,县委县政府把只用了10年的办公楼转给商业项目,是“借鉴其它地方一些比较好的做法”,那可以肯定的是,把好地段卖出大价钱、再通过不规范征地获得低价土地建设新办公楼的办法,不仅在县级政府中绝不是个别的,而且还被广泛认可。阜阳这一起土地的出与进,昭示了土地财政“来钱快”的强硬导向,也成为知法违法的最强动力。
积弊二,豪华奢糜之风漫延,再穷不能穷政府。近年来,打造“豪华衙门”已成一种病态时尚,用于辩解的理由也很多,其中有明的,也有暗的。明理由是拿在大庭广众中说的,一般是以“形象”说事。在有些官员看来,办公大楼是否漂亮,等于政府的脸面是否光鲜。为此,有的搬出“纵向比较法”,动辄以“本机关现在的办公条件还是XX以前的”作为理由;有的用“横向比较法”,总以“与其他同级机关相比,本机关现在的办公条件已显落后”为由,惟独不与本机关的职责范围是否扩大、服务水准是否提升相联系;暗理由,则是只能在官场之内私下所说,那就是有些基层政府已把办公楼当作资产来经营:一是盖好的大楼,可以毫不费力地坐享升值;二是自己用不完的建筑面积,或租或卖,自己都是首当其冲的受益者。
积弊三,带头践踏法律法规,不顾自身公信力受损。当“发展”成了遮蔽一切的盾牌时,用地指标、开工手续……,凡是需要依法才能得到的东西,都可以“先干起来再说”。更可怕的是,这样的违法,往往还是“魄力”的象征,被官场的另一套价值观所赏识。
不难预料,央视曝光之后,压力之下的阜宁,做出一些连修补都不可能的整改,又要成为此类事件的“N部曲”之一了。但是,一个最无法忽略的事实是,上述三大积弊不除,人均100平方米办公楼式的知法违法就还会层出不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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