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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城管殴打女童”看“哄客心态”

(2010-05-30 17:4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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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不久前,在北京通州区新华东街与吉祥街路口西北侧,一名9岁女孩在城管和商贩冲突中受伤吐血。目击者网友“三三”将一段名为《北京8岁女童被城管殴打致吐血》的视频上传至网络,迅速引发网友关注。日前,被指打人城管于林(化名)称,他并未打女童,而是被围攻对象,并欲起诉孩子父母和网友三三。得知城管欲起诉她后,网友三三坦言并不在乎,“我不是导演,不能组织街头人员误导大众,只是实际记录。标题是网站加上的,和我没有关系”。(《京华时报》5月21日报道)

 

    8岁女童被城管殴打致吐血,标题足够刺激,事件足够吸引眼球。可是从事后警方调查各方提供的证据中,恰恰谁都没有拿出最关键的女童被打一幕。所谓的“城管殴打8岁女童”,不过是混乱的冲突现场围观的人喊出来的,还有一些用来佐证的血迹画面等……

 

    但是,尽管事件的真真假假并不清晰,却不影响此事在网上引发热闹。跟帖“一边倒”骂城管,几乎是没有悬念的。因为在不少网友看来,城管打没打8岁女童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城管与商贩又起了冲突,只要有冲突,就必然是城管人员理亏。面对这样的事件,多数网民几乎没有理性可言,哄客心态非常明显。

 

    哄客是互联网新兴词汇,由著名文化学者朱大可先生在2005年提出。狭义的哄客,仅指在互联网上起哄、攻击和制造事端的网民。以道德正义的名义,无情地围剿各类大小人物,近年来这样的事件已发生不少。哄客要不要对受害者负法律责任?通州城管的当事人欲起诉网友三三,应该被视为对哄客的挑战。

 

    事实上,网友三三说自己只是“实际记录”并不假,可她记录的只是一场冲突,而且不可能是面面俱到、处处清晰的冲突,如果她只是上传画面,没有文字说明,她当然可以不负任何责任,但是如果她在文字说明中,说出了画面中没有的、且涉及到关键情节的真假,那就没有那么轻松。还有接受视频上传的网站,如果画面中并没有“城管殴打8岁女童”的情节,乱加这样的标题显然也要负责任,应该被追加为被告。基于此,笔者倒真的希望看到这场轰轰烈烈的诉讼。这样的诉讼,无论过程还是结局,都显然比“城管小贩起冲突”更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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