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骂人公函透视了怎样的社会现象

(2009-11-16 23:43:20)
标签:

杂谈

分类: 时事评论类——文章列表
    “卑鄙小人,犹如一条丧家之犬;他的眼光阴冷可怕,面貌令人可憎,让人第一眼看了就觉得是个黄鼠狼,不是个好东西”。这些带有侮辱性的字眼,都是用来形容《中国妇女报》湖南记者站一位叫做成德林的工作人员。让人感到吃惊的是,这样的语言竟然以湖南省石门县委宣传部公函的形式,上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省新闻出版局、《中国妇女报》等单位,被当事者成德林得到后上传网络论坛,“骂人公函”引来网友恶评,也导致了当事者之间持续纠纷,甚至已被诉诸法律。(《现代快报》11月15日报道)

    笔者仔细阅读了相关报道,逐渐悟出了此事具有“情节简单,背景复杂”的特点。石门县委宣传部副部长贺新初,本来是以揭露“假记者”的形式堵截负面新闻,但这样一纸与泼妇骂街堪有一比的“公文”,却把本人、本机关、本地区实实在在“负面”了一把。骂人公文如此气急败坏,其中既有个人的修为素养问题,但更多暴露的还是一些社会深层问题。

    从报道中不难看出,成德林记者身份的真假,并不是问题的关键。对于百姓来说,成德林就是一个“民间信访站”,通过他的申诉,帮助百姓解决过维权难题,是一些百姓心目中的真记者。而正是他的代言视角过于“平民”,给当地的大小官员带来了一些麻烦,因而也成了不受当地宣传部门欢迎的“麻烦制造者”。在贺新初看来,“如果他到石门搞正面宣传多一点,负面宣传少一点,我肯定不会骂他,反而会感谢他。”一语道破了两人交恶的根本所在——什么真记者假记者,能为本县多一些正面报道,就全是好记者。可惜你成德林偏偏不这样做,我又怎么可能善待你?

    宣传部副部长的言行,透视出地方机关的价值导向。正面报道要上,负面报道要下,这往往是对宣传部门一条不成文的要求,但这样的要求,显然与媒体的价值取向形成很大矛盾。该上的,能不能上的去?该下的,能不能下的来?宣传部处于这个矛盾的风口浪尖,选择空间能有多大?没有这种现实环境的挤压,贺新初就算对成德林不满,恐怕也不会达到如此气急败坏的地步。

    对于记者或有监督权的其他公民来说,“县里还不清楚,就一下子被捅到省里,让县领导工作很被动”到底有没有错?算个多大的错?如果对此没有一个权威的答案,类似的事件就还会在其它地区出现。而在没有明确答案的目前,宣传部门只能通过善意的沟通来解决问题。这既需要端正态度,也需要讲究技巧。先入为主地认为对方是“绝对坏人”,居高临下地恶言指斥,甚至胡乱动用公文宣泄情绪……把机关无法免俗的短视、浮躁、势利等社会问题淋漓尽致地呈现。还有什么比这更令人深思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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