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注目执法”不如“协调执法”
(2009-06-21 16:30:06)
大排档挤占道路,虾壳毛豆壳等狼籍遍地,既妨碍交通更影响市容。为此,武汉市城管局在七城区同时展开专项整治,要求只能采取宣传、劝说等方式治理占道经营。在某一违规大排档现场,在劝说、宣传无效后,50名执法队员围站成一圈,双手背在身后,沉默地注视着食客和坐在一旁的老板。“对峙”了27分钟后,两桌食客先“顶”不住了,草草结账离去,老板与另两桌食客又“坚持”了片刻,最终悻悻地收拾起桌椅搬进了店内。(《楚天都市报》6月17日报道)
面对恶劣的城市环境,受益的违规经营者自然高兴,与已无关的普通百姓也可以视而不见,甚至还会以同情弱者的心态骂一骂城管,但是作为受全市百姓委托的公共管理者,政府能不管吗?而政府是谁?不就是那些依法执行公务的城管人员吗?
发生在武汉的“注目执法”,是在劝说无效之后,以事实上的“干扰经营”来执法的。虽然比查抄物品温和一些,但也是一种软性强制,虽然达到了目的,但是“50名执法队员,注视27分钟”,这样的成本实在不低,而且被执法者也未必服气。
在理解城管执法的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目前城管执法也还存在着效率低、不规范、不统一、死板僵硬等问题。被执法者为什么会不服气?是“以往不管为什么今天要管”或“以往不严为什么今天要严”?是“别处不管为什么这里要管”?在这样的执法背景下,从硬强制转向了软强制的“注目执法”,不仅未必能够常态化,也不可能得到“尊崇法律,配合执法”的理想环境。如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我以为还是要通过防范于前、沟通协调来解决。
防范于前,就是要改变单纯“我管你服”、“我抓你跑”式的思维模式,将执法的“抓”与日常的“盯”结合起来。笔者家门口就是一个比较大的公交车站,不远处还有一个过街天桥。公交站、过街天桥上无照商贩很多,城管的执法车一来就四散奔逃,过后故态复萌,执法效果很差。有一段时间,游商们却一个也不见了。仔细观察我才发现,原来是有城管协管员分片包干,一天到晚盯在这里,这样所有问题就全部解决了。这样防范于前的做法,是不是要比“小违法时没人管,大违法集中执法遭抵制”要好的多呢?
沟通协调,就是要把执法行为与社会大环境相结合,在相互理解中达到管理目的。仅以夜市大排档为例,三五亲友,简单小菜,几瓶啤酒,麻辣烫,烧烤涮……虽然是占道经营,但不少人就是喜欢这种消费形式,餐饮业也将此作为一个重要商机。如果在规定好占地面积、营业时间、卫生要求的前提下,适度放开大排档经营,再借助探头监控等高科技手段来监督记录,事后执法都会无话可说,不用说用不着查抄物品,连“注目执法”恐怕都用不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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