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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理而练识-马龙生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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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税会有哪些延伸效应

(2008-12-11 03:16:08)
标签:

燃油税

养路费

延伸效应

杂谈

分类: 时事评论类——文章列表
    昨天,国家发改委等联合发布《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方案,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收费,逐步有序取消已审批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同时,将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提高到1元、柴油0.8元。方案将于下月1日实施。(《京华时报》12月6日报道)

    在因“协调利益”、“推出时机”等种种理由被拖延几十年后,燃油税终于在国际油价大跌的背景下,揭开了并不神秘的面纱。我个人认为,从方向、框架的意义上说,这个方案基本满足了人们的预期,总体思路值得肯定。比如,以“用油多,上路多,收费就多”来统筹养路费等相关费用,不仅合情合理,而且充分考虑了小排量汽车使用者的利益,间接推动了国家的节能减排政策;比如,燃油税“从量征收”的方式,计算起来比较简单,“量”也是一个相对透明的概念。

    但是,我们也要看到,燃油税的推出,决不仅仅是一项“独立税”那么简单,与之相关的费用,与燃油税相关的延伸领域还有很多。牵一“税”而动全身,因此,这个方案也必须要以“全身”的视角来彰显价值。

    首先,从量征收固然不错,但是也应该考虑把计算依据的“量”公之于众。按照专家的解释,从量征收是指通过现有养路费总量和全社会耗油量计算出每升油应该征收的燃油税税额。算法固然简单,但现有养路费总量、全社会耗油量又是如何统计出来的?其统计方法是否科学、数据来源是否可信,同样也应该交给民众来审视,而不应该是少数人说了算。

    其二,要考虑公众的心理因素。单价1元的税费是高还是低?网上调查多数人认为偏高。但从人们的争论中也不难看出,由于这个税费标准目前还处于概念阶段,尚没到具体体验的时候,“偏高”主要还是一种心理感受。而形成这样的心理,其中一个重要因素是国际市场油价大跌而国内不降,人们总觉得“在油价上吃了亏,又加上了燃油税”,有意无意忽略了省下的养路费。因此,从顺利推行燃油税来考虑,我认为与国际接轨的降低油价应该与开征燃油税同时进行,以消除公众的负面心理。而从长远来看,燃油定价方式的固定化、透明化,更应尽早落实到位。

    其三,非交通用油的补贴政策与补贴漏洞应该引起高度重视。农林渔业用油,边远地区的燃油发电等,不涉及养路费之类的费用,缴纳燃油税完全是替别人埋单。公益色彩较强的公交、出租车行业用油,也需要以政策性补贴来调整燃油税带来的负面效应。道理上如此,但是具体补法上却有很大弹性空间,因此方案应该有比较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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