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是“刺激”楼市而不是“救”市
(2008-10-23 00:45:51)
在全国69位市长齐聚深圳参加的“中国市长论坛”上,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表示:“应该给各城市政府一定的自由度,各地的政府应该说有能力、也有责任,做出一些政策上的选择。”这也是高层首次对各地刺激楼市政策作正式表态。此前,全国18个城市推出刺激楼市政策曾引发媒体质疑:一些城市的措施已触及中央的“政策红线”,救市是否妥当?而仇保兴的上述表态,无疑会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新快报》10月19日报道)
此前,18个城市的举措,到底是“刺激”楼市,还是“救”市?媒体的表述有含混现象。但这次仇保兴却坚定地使用了“刺激”,而不是“救”。也许有人会对此不以为然,但我以为其中蕴含着一定深意。
“救”与“刺激”的区别在于:救,是在从市场着眼来挽救一个行业,其中有全方位、立体化、注重相关效应等系统性思路;而刺激则只是立足于市场终端,致力于激活消费欲望的局部化、临时性举措。与前者相比,后者的内涵狭窄得多。而从另一个角度看,由于中国的区域太大,各地情况千差万别,用统一政策进行“一刀切”式调整,很多时候效果并不好,这也正是很多中央政策法规,到了地方还要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实施细则的根本原因。在房地产的产业及市场问题上,同样存在这个问题。给各地以适度的政策自由度,让实施效果通过自下而上的渠道反馈上来,有利于中央统一政策的进一步修订。因此,仇保兴的此番表态,从内容来说,是比较审慎并留有余地了;从其身份、语境来说,也是可以理解的。
如果我的理解不错,那么仇保兴的此番表态,是否也如其初衷那样可以预期呢,我觉得远没有那么乐观。
其一,各地对房地产业的态度、对楼市的认识很不一样,与地产商的联动利益也不一样,本该只是“刺激”一下,却不惜代价出手来“救”的事,难免不会发生。在一个卖地收入占全市收入三成以上的城市,政府与开发商的联动利益有多大?很多人可能因此不会怀疑“救市=推高房价”的定理。
其二,即使同为刺激,刺激的目的、手段也会很不一样。简单地发补贴、延长还款期限、减免相关税费和调高公积金贷款是刺激,而公布商品房成本,让消费者透明消费也是刺激;只看市场冷暖,只顾表面“输血”是刺激,而关注市场的内在规律,鼓励、引导开发商对消费者做出消费承诺,并从公共管理的角度监督承诺是否兑现,也是刺激……
为什么是“刺激”楼市而不是“救”市?各在地推出自己的方案时,应该反思一下这个问题。仇副部长也应该在此番表态过后,给自己的“刺激”之说,来上一个具体的阐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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