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场“潜规则”激活官员人性的潜在阴暗
(2008-09-05 02:48:12)
丈夫是合肥市前市委副书记;妻子是合肥市商务局局长。他们是安徽有史以来第一对“厅+处”同堂受审的贪官夫妻。庭审期间,为了把无法说明来源的巨额家庭财产“说明白”,这对夫妻均表示“我们也顾不得那么多了”,大曝起了官场的“潜规则”。(《民主与法制时报》近日报道)
所谓潜规则,主要是为了证明官员“隐性收入要远高于工资收入”。而在他们看来,这些隐性收入,显然不应该作为非法收入来计,而应该以“准合法”的价值判断,来冲抵巨额财产的一部分来源。这也正应了此前早已流行的一条官场流行语:阳光收入合理合法,黑色收入担惊受怕,只有灰色收入,因为无据可查,可以让人悄悄笑纳。
而灰色收入来源途径,从这一对夫妻的曝光来看,大致可以分为这样几块:一是下属部门孝敬主管领导已是常态。分管计划生育,计划生育奖励每年就有三四千元。其它部门,逢年过节每个部门都能给千儿八百的。现在,哪个领导不分管十来个部门?哪一年不过上几个节呢?二是机关创收五花八门,而且相当一部分都以改善福利为目的。无论是执罚权、审批权、还是推荐权,都以公权为后盾,或以公信为支撑。公众的信赖,成了一些公职人员创收的手段;三是只要账上查不到,不管多少钱,不管哪来的钱,都可以放心大胆地发,没人查也没人管。
现在,黑色收入有检察院、法院查办。可是灰色收入,却成了无处不在、无人监管的“准合法收入”。把官员人性中最该被抑制的那点阴暗,不知不觉激活起来。导致官做大了,境界反而越来越低了。当领导的,当接过下属各部门递上的年节红包时,难道不知道这是公款吗?但为什么还要笑纳?还不是因为“无据可查”吗?这样做的后果,那点钱本身都无足轻重了,带头破坏官场风气的恶劣,又给党和政府抹了多大的黑?下属干部又在多大程度上看扁了你?
这位前市委副书记在法庭上的陈述,颇为发人深省:尽管对一些指控的事实有自己的看法,但毕竟有些是违纪,有些是违法。现在站在被告席上,深感对不起党和人民。言下之意很明显,尽管对检察机关的指控有些不同看法,但对自己的罪错主体是认同的。走到现在这个地步,其个人当然是承担责任。但是那些账上查不到钱都是哪里来的,纪检监察部门是没有掌握?是见怪不怪?还是自己也有份?从灰色收入的无人监管,到黑色收入也“不拿白不拿”,胆子越来越大,为官底线越放越低,纪检监察部门难道不应该自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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