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南京中医药大学中医药文献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王旭东,在两会期间对记者说,“医保定点”做法加重了医疗资源分配的不合理,在机制上强化了大医院的垄断地位,应当取消。(《新民网》3月10日报道)
有关“医保定点”的是非争议,近年来已不止一次。之所以如此,关键在于我们的医保管理与医疗体制之间存在着巨大矛盾。虽然医保管理部门每年都在扩大“定点”的范围,但同时每年也都在取消一些违规医院的医保资格。而从医院方面来说,进入“定点”的医院,每年都在享受着医保带来的巨大市场,而没能进入“定点”的医院,却在为没有这样的机会而备感不公。王旭东委员的建议简单又实际:既然从医者具备从医资格,既然医院具备了接诊资格,就应该同样成为医保服务医疗单位,而不能再有别的门槛。但事实上,生活中的医保问题,其实并不那么简单。
取消“医保定点”的争论,很大程度上也在于“医保利益”缠绕其中。而医保利益又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大大增加的医疗市场,二是有了与患者联手骗保的机会。全部取消“医保定点”,如果不正视与解决这两大利益问题,是不太可能的。
如何解决呢?对于“医保增加医疗市场”问题,我认为可以通过病种分配来调节利益。比如,对于小医院、小诊所也能治疗的常见病和多发病,就可以大大放宽或完全取消定点限制,这样既可减少大医院的压力,也可以让患者有了更多的选择,同时也最大限度提高了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对于小医院因为管理不规范而导致的骗保问题,我以为除了按照医保部门的具体要求,建立联网审查等制度,还可以通过建立“定点医疗诚信保险体系”来约束——具体来说,体系的参与主体应包括医院、执业医师、参保患者和医保经办机构。建立各主体指标评价体系进行考核,对各环节的违规者实行黑名单制度。这样,风险系数的加大,将很大程度上实现“定点越放开,骗保越减少”的情形。
医保管理手段与医疗资源、医疗方便的巨大矛盾,只能通过强化责任、丰富管理手段来解决。王旭东委员的提议并非完全不可行,关键在于有关部门有没有解决这些问题信心与智慧。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