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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理而练识-马龙生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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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税改不要“牛”了税收“熊”了市场

(2008-03-05 01:13:25)
标签:

证券

税制

改革

少取

公平

简单

方便

股票

分类: 时事评论类——文章列表
    作为全国政协“一号提案”,《完善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税收政策》对当前资本市场税收制度提出了四条针对性建议:一是完善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其中包括重新设计差别比例税率,考虑投资者交易额的大小和持有时间的长短,鼓励集中交易,改买方纳税为卖方纳税等方面;二是税收政策要注意投资所得税与个人和企业所得税的衔接;三是适时开征证券所得税;四是对不同金融业务采取不同的抵扣政策。(《证券时报》3月3日报道)

    不难看出,“一号提案”与普通投资者最为贴近的,还是“改买方纳税为卖方纳税”与“适时开征证券所得税”两点。

    对于前者,在去年7月举行的“崛起的中国需要怎样的资本市场”大型网络论坛上,经济学家吴晓求就曾提出过,并表示证券交易印花税单边征收,可以起到恢复市场信心的作用。而去年5月30日政府调高印花税两倍的举措,把股市过狠砸在一个长跌不起的萎顿状态。可以理解的调控初衷,与难以接受的调控效果,形成了令人尴尬的反差。因此,“一号提案”中“印花税改买方纳税为卖方纳税”的建议,无论从减轻投资人交易成本,还是从进一步活跃市场的角度看,都是一件“早该如此”的事。

    对于后者,虽然提案使用了“适时开征”这样的相对语言,但是此中蕴藏的巨大风险还是让人不寒而栗。开征资本利得税,最大的尴尬在于资本利得具有很大的盈亏不确定性。如果盈利了要征税,亏损了是否要退税呢?如果按照时段统计来计算,那这个时段应该设为多长才算科学合理?这个时段盈利了,下一个时段亏损了又怎么办?资本利得税的开征,在发达国家的成熟证券市场也是一件慎之又慎的事情,何况在我们这个还不算成熟的市场?而如果为了一项征税,把资本市场打入一个长“熊”不起的状态,比5-30更可怕的情景岂不是又离我们不远了?

    我个人觉得,“一号提案”所涉内容,具有很高的社会关注度,提案本身也体现了很强的专业性和系统性。但是以中国资本市场的现状来看,其税制却未必是越专业、越系统越好,反而是能够体现“少取多予、相对公平、概念简单、操作方便”的税制,更适合我国以个人投资者为主体的庞大资本市场。因此,除了资本利得税应该短期内不予考虑,在证券交易印花税征的收上,也没必要过多考虑“差别比例税率”、“交易额的大小和持有时间的长短”、“场内交易与场外交易”等相对琐碎的细节,让投机与投资者共存于资本市场。因为在我看来,当前的税制导向,很大程度上还是要着眼于聚敛人气,激活市场,而不能过多考虑税收本身的“疏而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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