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除夕夜开始,恒源祥的电视广告在全国多家电视台黄金时段播出,1分钟内,广告背景音从“鼠鼠鼠”一直叫到“猪猪猪”,把12生肖叫了个遍。有媒体做出的一份调查显示,35.5%的人表示不喜欢广告就不会购买产品,37.8%的人明确表示不仅自己不买,还会劝身边人也别买。(2月25日《中国青年报》)
我相信,在广告业此后修订的教科书中,恒源祥的这则广告,会成为一个很具说服力的实例。只不过,这个说服力不是正面的。
笔者曾就职于广告业,深知广告传播必须遵循“受众为本”的原则。当然,受众为本,也有不同的体现方式。其中一点,就是要根据不同的产品以及目标消费群体,制定不同的传播策略。对于有一定科技、文化内涵的产品来说,传播大多围绕产品给消费者带来的感受做文章,这种“卖感觉”的作品很多。比如戴比尔斯钻石的“钻石恒久远,一颗永留传”、别克君威汽车的“心致、行随,动静合一”,都属于这一类;对于普通日用消费品,很多都采用反复灌输、强化记忆的方式,广告用语或突出产品特性,或仅仅是一句朗朗上口的吉祥话,久而久之,能让人熟记于心,甚至成为人们调侃开心的社会流行语,比如“味道好极了”,“牙好,胃口就好”,“品全兴,万事兴”等都属于这一类。而且是当前比较普遍的广告传播模式。
但是,“反复灌输,强化记忆”是否就一定可以不顾受众的耳根感受,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想怎么说就怎么说呢?当然不是。“味道好极了”,“维维豆奶,欢乐开怀”之类的广告语,虽然从字面看没什么特别的内涵,但起码不会因为单调至极而让人厌烦,起码还掌握着一定的灌输频率,而恒源祥1分钟内,广告背景音从“鼠鼠鼠”一直叫到“猪猪猪”,把12生肖叫了个遍的灌输,无疑是对受众耳根的强力干扰。反复灌输到这个地步,怎能不激起受众的强烈反感,又怎么能不事与愿违呢?
当前,一些广告主和广告从业者,还远没有把广告当作一种社会文化来研究和尊重,只当作一般工具来使用。这表现在:第一,浮躁的广告心理。不懂“受众为本”的规律,以推销商品的急功近利心态来认识广告,对维护品牌核心价值的重要性不予重视;第二,滥俗的广告形式。广播传播要取得好的效果,离不开对受众心理的理解和把握。如果对受众心理一无所知,小的失误,会产生“黑夜里给情人送秋波”;大的失误,甚至会产生“伤口之上再撒盐”。恒源祥的这起“广告门”事件,正是这种违背规律、蔑视受众的典型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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