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8年开始,北京市国企的一线职工如果工资不增长,企业负责人将被禁止涨薪。这是该市国资委下发《国有企业收入分配指导意见》中,关于建立职工收入正常增长六项机制中的一项,也成为继上海之后,全国第二个从机制层面规范国企职工收入的城市。(《新京报》12月28日报道)
笔者仔细阅读了《指导意见》中的六项机制,不用说“内部控制监督机制”、“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机制”、“二级企业考核薪酬备案机制”等在操作中有着巨大弹性空间,就连最容易“刚性”起来的“职工不涨薪老总禁先涨”,事实上也很难不沦为稻草人。试想,职工的收入一般是以工资为主,而老总的收入呢?工资恐怕只是很小一部分。如果再加上极易操作的权力交换利益,老总涨的那点薪,其实只是一种象征而已。此外,“职工不涨薪老总禁先涨”并没有规定各自的涨薪比例,如果员工涨的额度很小,而老总等管理层涨的额度很大,这项规定还有多大意义呢?
按说,国资委还是国有企业的“顶头上司”,下属企业收入分配机制的建立,却只是以“指导意见”的形式下发文件,这又能有多大约束性?国有企业如此,比国有企业数量多得多的非国企员工,他们的工资增长谁来管?谁又能管的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孙宝树日前透露,旨在解决一线职工工资偏低、工资增长缓慢、遭遇欠薪等问题,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以及支付机制的《工资条例》正在起草中。尽管我们不否认类似条例的积极意义,但是在目前资本强势的社会大环境下,企业就是一个相对封闭的独立王国,如果没有一个法定的外力干预,事实上连企业真实的财务状况都搞不清楚,建立正常工资增长制度,又从何谈起?而这种“外力干预”由谁来做?怎么来做?如果六项机制的落实主体到底是谁都模棱两可,所谓的“机制”岂不是只停留在纸面上吗?
谁也不否认,当前企业收入分配复杂,完全建立六项机制需要一个过程。但是这种复杂是如何形成的?是否就只能永远复杂下去?似乎是公共服务部门都在回避的难缠问题。但是尽管回避,人们也不难看到“复杂”的成因所在——北京市国资委相关人士透露,除了央企,全国没有任何一个地方公布国企经营者收入,北京也暂不公开。国企经营者的收入,怎么就成了一项“绝密”呢?不公开的背后,又隐藏了多少“灰色”甚至“黑色”的东西?如此人为制造的复杂,又是怎样一种潜意识在主导?
看来,“指导意见”也好,“条例”也罢,如果不能纠正“资贵劳贱”的强势语境,如果不能让身份歧视等复杂的东西简单起来,如果黑幕中的东西总是无法透明起来,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就无法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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