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年前,新加坡商人王泉成在福建安溪兴建了该县惟一的四星级酒店,2003年开业后,却因不懂“潜规则”,不让吃“霸王餐”,不愿交“糊涂税”,竟遭到了地税部门的报复性执法,导致事业难以为继。(《市场报12月26日报道》
这条消息甫一上网,立即成为最热新闻。之所以如此,我以为关键在于此类现象击中了社会公众的敏感神经。吃“霸王餐”,征“小姐税”,酒店找税务局追讨两万元的吃喝费,随后招来了税务局的“执法大检查”,被罚一百多万元……这样的事,难道只在安溪一地才有吗?难道只是今天才有吗?为什么会这样?还不是因为税收的征管者、稽查者无人监督或无法监督,导致税收弹性太大,而当事者又维权乏力吗?
这条新闻到底能引发怎样的社会效应,现在还很难预料。而公众期待的理想结局是,能在媒体的推动下,解决两个问题:
一是能否从就事论事的角度,真正澄清“霸王餐”、“糊涂税”的是非,并使当事者承担应该承担的责任。其中三个方面的是非必须要澄清:
规则是非。泉州市地税局的文件居然规定,不管酒店有无“小姐”,都需按照床位数、KTV包间数、桑拿按摩室数,以一定比率来“核定”“小姐”数量,再按每月每名“小姐”340元的额度向酒店征收。这样的规定,法律依据在哪里?关于“霸王餐”,居然被税务局解释为“酒店业的通常做法是给予单位消费者先行签单消费,后再统一结算”,这不是在以结算方式之说来回避“霸王”主题又是什么?
程序是非。执法人员自己搜出财务专用印章,自已盖在“调取账簿资料清单”上;执法临近结束时,才现场填写《税务检查通知书》。这到底算不算违规执法?执法是否应该无效?
查证结果是非。执法后要酒店补缴税费和罚款187万多元,后又减为120多万元。为什么前后不一?先前让多缴的那一部分,到底理出何章?敢不敢拿到阳光下晒一晒?
二是能够跳出就事论事,从更高视角做出体制与机制的创新,最终使税收真正“阳光”起来,而不再让纳税人费尽心机地揣测“潜规则”。税务局和纳税人搬出不同的法规,往往会得出不同的结论。到底应该听谁的?如果当地税务局才有最终解释权,那他们搬出“小姐税”之类的土政策又该怎么办?“说你违法就违法,说罚你多少就能罚你多少”的弹性执法,能否通过规则正义、程序正义、权利正义,最终走出“玻璃小鞋”之类的灰色地带呢?
年终岁末,媒体捅出了这样一个万众瞩目的“依法”报复事件,也算是给年度的新闻排行增添了备选。它的份量在于,把一个百姓们见怪不怪却又无可奈何的灰色现象,以一种“不识相”的方式报道出来了。但愿负有管理责任的有关部门,都能这样“不识相”地将此事一究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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