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中秋放假 政府应以政令方式惠及大众

(2007-09-25 23:48:05)
标签:

时事评论

中秋放假

人性化

公职人员

局限

政令

分类: 时事评论类——文章列表
    22日作为公休日,而山东省潍坊市所有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却都在正常上班。据记者了解,潍坊为了凸显人性化管理,让市民能在中秋节回家与亲人团圆,过一个快乐祥和的传统佳节,将公休日(22日,周六)调整到25日(周二)下午和26日(周三)上午。(《齐鲁晚报》9月24日报道)

    看到这样的新闻,我有两点感受:一是欣慰,二是遗憾。

    先说欣慰。去年,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博士生导师蔡继明,受民进中央委托完成的一项课题报告就提出:现行的五一和十一两个黄金周,可以将其法定假日由原来的3天减为1天,省出来的4天,分配给清明、端午、中秋、除夕四个中国传统节日,并确定其为法定节日。而据网上进行的一份调查显示,赞同将中秋等传统节日作为法定假期的占了绝大多数,达93.87%。其实这几年,不少专家学者都在呼吁保护我们的传统节日,留住民族文化之根。怎么留住呢?当然需要很多的文化创造。但是如果没有法定假日的强化作用,人们不可能对传统节日具有相应的心理认同。

    因此,假日的设定与我国传统节日民俗相结合问题,早该被提上议事日程。休假,是职场中人的基本权利。但是,怎么安排休假,却体现着一定的人文理念。山东潍坊的做法,尽管只限于一时一地,但是就假日设定理念创新这一点来说,他们的人性化探讨还是值得肯定的。

    再说遗憾。山东潍坊的做法,仅仅限于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们且不说这样的“人性化”只体现在公职人员身上,是否有着公平争议。只说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调整公休时间,肯定会涉及到社会机能的正常运转。试想,如果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都把休息日从农历8月12调到了8月15,而普通百姓、尤其在私企工作的人们,休息时间不能调整,中秋节那一天,百姓们要到政府机关办事怎么办?到医院看个病怎么办?

    因此我认为,作为地方政府,首先应该考虑的是,类似的“人性化”要作为一项惠及全体市民的政令来提出,让非公职的市民也能享受到这样的待遇。因为仅仅满足公职人员的“中秋放假”,不仅未必能展示太多的“人性化”,还会因为给百姓带来更多不便,而让人觉得像一种“自我方便”的变通之术。

    总之,在中秋放假这个问题上,政府应该时刻想着,自己是全体市民的政府,而不是全体公职人员的“总经理”。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