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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个出租车停运的城市会是哪个

(2007-08-22 02:2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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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评论

出租车

车主权利

公共管理

良性博弈

分类: 时事评论类——文章列表
    郑州市出租车司机个人出资18——20万元购买的出租车,所有权与经营权却归出租车公司所有。一些公司甚至把司机两权作为抵押,从银行贷款搞投资。一对开出租车的夫妇因交涉“两权”被打,致一死一重伤,从而激化了“两权”矛盾,从7月30日至8月1日,全城10000余辆出租车集体停运。虽经市政府采取措施,平息了矛盾,但暴露出的管理体制问题却令人深思。(《民主与法制时报》8月18日报道)

    整个城市的出租车业完全“停摆”,给百姓生活带来的不便不言而喻,对整个城市形象带来的伤害更是难以估量。而对于出租车司机来说,“罢工纯粹是我们自己的损失,四五天要损失1000多元,但是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只有这样了。”其苦衷更是不难理解。那么,到底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多输”的局面呢?

    个人买的车,要想吃出租这碗饭,就必须要挂靠到一家出租车公司,因为只有公司才被政府授予了一定的运营权。正是凭借着这一天然资源,出租车公司才有足够的底气,对司机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加以控制,并以不容协商的单边协议占有司机的劳动与资产权。司机们“愿打愿挨”进入这一行,并不等于心平气和,深埋于心的积怨随时可能集体爆发。郑州万名“的哥”大停运事件,正是这样的起因所致。

    出租车运营,没多大的科技文化含量,不需要太高的进入门槛,但为什么出租车运营权只能授予出租车公司,而不肯以服务竞争等方式直接授予车主呢?这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的行政理念:依照惯性思路,首先考虑建立一套“政府部门——出租车公司——出租车司机”金字塔式层级管理体系,而决不可能考虑政府亲自面对数万辆出租汽车的单线式管理。这样做最大好处,是省心省事。说来说去,还是从自身方便管理的角度考虑太多。有了这样的指导思想,政府对出租车公司的要求,就只剩下了“别出事”这一条,而公司对司机如何盘剥,司机的生存状况,自然很少在政府的关注视野中了。

    我始终认为,出租车经营权不应该仅仅是政府出于“方便管理”的需要人为设定,而应该成为这一行业的公平竞争平台。换言之,出租车经营权不应该是政府拿在手里送给公司作为代行管理的回报。而应该是只要具备优质服务的入行要求,不论是企业法人、社会自然人均有资格免费获得竞业资格。也只有这样拼下的经营权,才是真正公平的。问题在于,我们现在对于金字塔式层级管理太过依恋,忽略市场主体——车主兼司机的利益表达,对这个本该“散养”的行业,在管理上拿不出什么有效率、有效果的创新之举。

    知名学者孙立平指出,市场经济从本质上说是一种建立在利益主体分化基础上的博弈经济。较为完善的市场经济,是一种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良性博弈。按照这样的观点来分析,我国大多数城市出租车管理中的利益表达,几乎都是循着“政府——公司——个人”的先后顺序来安排。如果这样的思路不改变,下一个“全城出租车停运”的,不知又会轮到哪个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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