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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协会到底是干什么的

(2007-08-19 01:07:32)
标签:

产经/公司

方便面

价格垄断

行业协会

职能定位

分类: 时事评论类——文章列表
    日前,国家发改委经过立案调查,认定方便面中国分会多次组织、策划、协调企业商议方便面涨价幅度、步骤、时间,通过媒体发布方便面涨价信息,致使部分地区不明真相的群众排队抢购,违反了相关法律。国家发改委责令其改正错误,公开向社会作出正面说明,消除不良影响,宣布撤销三次会议纪要中有关集体涨价的内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8月16日发布)

    严肃查处价格垄断、操纵市场价格行为,近有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通知,远有国家有关法令。更因事关百姓切身利益,所以不能仅是文件上说说,新闻里播播,更应该动真格的。国家发改委认定方便面中国分会操纵市场价格,串通涨价,并责令纠正,这种雷厉风行的态度值得肯定。此外,发改委经过缜密调查,依照现有法律法规做出上述处理,在程序上也无懈可击。

    这样的事情为什么会发生?我以为是因为在一些企业人士的眼里,行业协会的职能,无非就是通过“绑在一起”的力量为所欲为——单个厂家涨价,你可以选择那些不涨价的品牌;而市场占有率95%的会员一起涨,到哪都是这个价,你还选择谁?

    在一个规范的市场经济环境下,行业协会应该是由具有共同利益的企业联合而成的一种社会经济联合体,其职能是对内协调相互之间的利益分配和冲突,通过行业自律来促进共同发展;对外与政府和公众进行信息交流和沟通,以促进政府管理行为的合理化,协助实现政府的宏观经济调控。而无论是内部协调、对外沟通,还是行业自律、维护权益,都应该是在法律、法规的框架之内,决不能自认为腰杆粗了,就可以与法律法规“掰掰手腕”了。

    如今在我们这个社会,行业协会有着不同的角色定位,甚至出现两个极端。一类是行政权力外延之下的“二政府”式协会。这种协会几乎是强加于企业的头上,其实际职能除了向会员单位收取会费养活自身外,还替政府部门收着想收而不能收的钱,为会员单位服务则有名无实;另一类是自由加盟、追求利益“集束效应”的民间组织。他们只讲抱团,却不太懂得如何在法律的框架内,对外主张自己的权利。

    这次发改委对方便面协会哄抬物价、串通涨价性质的认定与处罚,具有相当的典型意义。其典型就典型在,不仅仅是制止了一起涨价,也从如何认识行业协会的职能上,给全社会上了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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