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获广州市治水一等奖,因抗洪累到胃出血……曾经为单位赢得无数荣誉的原广州荔湾区农业水利局副局长袁小莘,由于泄露工程招标信息,帮助他人中标,从中受贿34.5万元,被荔湾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信息时报》8月4日报道)
从抗洪英雄到受贿罪犯,令人叹息与惊异的,并不仅仅是倒下一个人,更是倒下之人所透视出的“英雄官员”所面临的“另类危险”,还远未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
除了官场时刻存在的因权力而带来的决策责任风险、利益诱惑风险,官员们还要面临英雄桂冠轻易戴在头上的风险。不知别人怎么想,我就总在怀疑:“抗洪英雄”的荣誉,有没有副局长职位的作用?抗洪中累到胃出血甚至比这更感人的,难道就没有其他人吗?
从人性的本能来看,一旦罩上了“英雄官员”的光环,也就自认为别人不会轻易怀疑自己能干出什么不齿之事,觉得自己在政治上有了更大保险系数,收起贿款来胆量也就大了许多。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轻易得到了“英雄”称号,却麻醉了其本该具备的政治品格,这不是一种另类风险又是什么?
精神荣誉的鼓励,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重要的。但是我觉得,对于官员的荣誉鼓励,不能仅仅是“因抗洪而累到胃出血”,而应该有不同于其他人群的细化标准。这主要是因为官员们肩负着人民的特殊期待,责任更加重大。对于他们,其上级组织予以的关爱,除精神荣誉之外,更应敏感于思想动态,对每天都可能发生的“卖权”行为尤其应该警惕。只有把防范工作做的更具针对性,更有效率,才能确保不出现或少出现“搞洪英雄”与“受贿罪犯”形成的反差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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