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图以居民投票形式决定小区改造的北京朝阳区酒仙桥地区,日前举办危改新闻发布会,开发商表示不仅不会撤出小区改造项目,还会考虑进一步优化方案,让每一个拆迁户都拿到户型图纸后再搬迁,以打消顾虑。而更大的破冰之策在于,让买不起又想住大房子的特困户采用产权共有的方式,降低居民的花费,但房屋产权要与产权单位共有。(《京华时报》6月13日报道)
凡有一定新闻敏感的人,都不难看出,目前的酒仙桥危改,几乎成了我国旧城改造所有矛盾的集合体,有着相当的典型意义。从危改主体来说,政府、开发商、居民,各有各的权责与利益诉求;在居民内部,又因为有产权房房主、无产权房的房客以及房型不一,而有着各自不同的危改要求。票决危改,虽然广受社会诟病,但是却把上述矛盾暴露的淋漓尽致。好在,尽管困难重重,从新闻发布会上,我们还是看到当地政府并没有放弃自己的公共责任和应有理性,当事开发商也表示“虽然这不是一个商业项目,只能按照政府规定取得法定利润,并最终由政府部门审计确定,但我们自认还是有社会责任感的,因此不会主动放弃。”
政府与开发商的态度可以让人放心了,但是酒仙桥危改的出路到底在哪里,却不是仅凭态度就可以解决的,而是需要相当的智慧,才能最终理清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使城市危改顺利进行下去。
在我看来,酒仙桥危改,最终出路还是要通过政府主导,在与开发商进行有效协调后,推出多样化选择,以平衡、化解诸多矛盾冲突。
不难想象,相当一部分几十年租住公房的温饱型居民,在拿到规定拆迁款之后,怕是连经济适用房也买不起,更不用说在旧址买房回迁。这些人,如果不搞危改,其生活还能循着旧轨进行下去,如果危改则马上会陷入危机,指望他们赞成危改,这又怎么可能?而有一定经济条件、住房条件不好、但又买不起现价商品房的居民,又恨不得马上通过危改住上更好的房子。可能正是看到了居民情况的复杂多样,开发商提出的“产权共有”,虽然还仅停留在一个方向性思路上,却是一个难以被忽略的新亮点,有着相当的创新意义。这个思路,难得就难得在,走出了以往不论异地安置,还是旧址回迁中千篇一律的“产权化买房”。
产权共有如何体现?当然还有多种多样的方式。笔者以为,无论是从住房传统,还是从现实需求来考虑,还是多在“权”字上多做文章,而未必一定是产权。比如,开发商能不能在政府政策的支持下,在危改原址开发一部分廉租房?将承租作为一种可以永久享受的权利,留给一些买不起或不愿买房的危改老住户?这样,居民的选择多了,危改的矛盾也就少了,危改也就能够顺利进行了。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