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齐河县有人通过雇人模仿县委书记签名,竟然屡试不爽地将33人塞进该县各个党政机关上班。目前,这些人员已全部被清退,诈骗案也已告破。而为什么骗子只模仿县委书记签名,县委书记李凤臣称,按程序应当由县长来签字,但齐河县机关进人一直由其负责签名。(《新京报》11月15日报道)
以前听说过仿冒总理等高官签名,进行异地行骗的事。而发生在山东齐河的这一起,仿冒的仅仅是本地的县委书记,而且行骗的圈子就在本县甚至就在县委、县府的机关里。如果有人想评选中国政坛几大丑闻,齐河这一起,绝对能够以传奇性、恶劣性榜上有名的。只是这样的丑闻实在让人太过沉重了。
仅仅靠模仿县委书记签名,就可以在县委书记的眼皮底下塞进33个“机关干部”,此事从一个侧面,映照出基层政治生态令人担忧的一面。
担忧一,政策法令梗阻重重。逢进必考,是进入公务员队伍的铁律,君不见大学生报考公务员的拼杀是何等惨烈?然而这样的铁律,却在某些县级机关轻而易举地被抛弃。逢进必考为什么在县级就行不通了?基层到底“复杂”在哪里?按照德州市人事局原编制科主任的说法,一般进人都要通过考试,不过基层执行的并不严格,有的不通过考试,有县编制委员会主任签字就可以进入政府机关。也就是说,在基层政权机关,县编委主任不仅签个字就可以放行,而且还是“符合要求”的。这样的变通,到底有没有具体授权者?谁又该为巨大制度漏洞所形成的后果担责呢?
担忧二,权力个人化,民主程序严重缺位。本应县长来兼任编委主任,县委书记却以“基层情况复杂”为由,以“党委负责制”的强势话语为机关进人“把关”。书记可以对县长不信任,可是谁又能通过什么途径来监督书记呢?而就算是“书记签字进人”符合规定,但人事部门本该进行的审查程序,为什么也被免掉,成了见书记签字就放行了呢?这符合组织人事工作的相应规定吗?
纵观历史,我们不难发现,中国的许多问题,不是出在政策上上,而是出在执行力上——不是执行走偏,就是执行力从上至下的逐层递减。生活中谁都不难发现这样的现象:中央的某项政策,到了最基层,经常是要么完全走样,要么“没那么回事”。而一些基层社会政治生态不佳,是其中的最主要原因。假冒县委书记签名,就能将33名“公务员”塞进县级机关,其“明镜效应”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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