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们所交纳的5.5元(或者6元)餐费,在学校和餐虫以一定形式扣除部分费用之后,真正到供餐企业手中时,通常只剩下3.5-5元左右。供餐企业在狭小的利润空间中,为了争取盈利,则只能从孩子嘴里“扣肉”,使其成本不到3元,更多的小公司在两元左右。(《新京报》9月25日报道)
学校要回扣,中介(餐虫)要好处,供餐企业偷工减料,学生受害,家长被盘剥,这是一条见怪不怪的腐败链。而面对这些“公开的秘密”,教育主管部门几乎束手无策。从报道中我们发现,北京朝阳区曾经搞了一次现场会,把所有的供餐企业和朝阳区所有学校聚到一起,让彼此双向选择,但是校长们连话也不肯多说,只是拿了几份材料,就匆匆离开。由此可见,教育主管部门通过“牵线”发挥自己的作为,但在“只认好处不认资质”的学校看来,这一切毫无意义。
学生营养餐是一块固定的市场,也是一块人为控制的市场,更是最终消费者——学生最容易受到坑害的市场。笔者以为,面对这样的市场,政府的公共服务,应该围绕着一些根本点来展开。
首先,营养餐的招标,应该是“政府招标”,而不应该是“学校招标”。起码区一级政府主管部门,应该有责任对本地区学校的营养餐问题进行必要干预,并亲自通过资质调查、选择招标等方式,为本地区统配营养餐。以此过程中,为防止回扣由学校漫延到政府主管部门,可以通过分散权力、社会监督、透明操作等方式来避免,以此挤压学校、中介(餐虫)的食利空间。
第二,学生营养餐应该定位于公益或半公益,而不能全部实行市场化操作。如果我们把基础教育视为公益化事业,中小学学生营养餐的供应,无疑也应列入公益化范畴。以此来考量,学生营养餐最理想的供应状态是成本价运行,达不到这个状态,也应该是赚孩子的钱越少越好。招标,只能一时、相对地解决盘剥问题,更根本的办法,还在于市级政府要有长远打算,从建立专门的食品基地,到组织政府背景的大型网络化配送中心,把营养、安全、不受盘剥,来个一揽子解决。
6元的营养餐,吃到学生嘴里的只有3元,这反映了政府公共服务的缺失。而如何强化政府在这一问题上的公共服务,尚须社会各界展开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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