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延长县郑庄镇人民政府只有40名干部,却于2002年举债建起一座办公大楼,办公室超过80间,至今近一半房间闲置无用,并有120万元工程款没有还清。为了偿还欠款,郑庄镇于2005年9月与所属的13个村签协议,要求每个村在镇政府租一间房作为“办事处”,租金10万元。在上级部门的要求下,近日郑庄镇才将协议收回。(《新华每日电讯》9月18日报道)
以往我们只听说过驻京办,驻省办等机构,小镇出现了“驻镇办”,还真的第一次听说。仔细阅读原报道,其实所谓“驻镇办”,也是镇里领导为了应付讨要工程款的债主们,而临时逼出来的一个“办法”,连他们自己也对这样的创收方式没有信心,要不为什么在和各村签下驻镇合同,而各村谁也没有交钱,镇里却不敢到法院告各村违约呢?说来说去,根子还在于当初镇里在小城镇建设过程中,领了一个错误的“风气之先”。
在我国城市化建设进程中,小城镇建设是其中的重要一环。但是各地在实行过程中,却在着眼于什么,立足于什么的问题上,不少都陷入了迷茫状态。按道理说,既然称之为“小城镇”,那就应该依照城市化的基本功能,首先对旧有的街道布局、市政设施等进行规划与建设,而不是首先考虑外观上有多少楼房,视觉上像不像城市。可是不少决策者的思路,却恰恰与此相反。不少小城镇在改造建设后,楼房盖了不少,却没有污水处理系统;有的开办了很大的交易市场,只等着引来“金凤凰”,可是因为出山的公路都没有修好,引来的只是三街五村的小商贩,效果与初衷大相径庭。
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情况,我以为还不能完全归罪于主张建楼的前任镇领导。因为在我们这个社会中,多年来的“行政万能”社会运转机制,导致了一个惯性:不管什么大小事件,都要习惯性地按行政渠道“层层力压”,小城镇建设一旦成了某一时期的“中心任务”,自然也难逃这样的命运。但是虽然“层层力压”之下可产生一定的精心与勤勉,但不少基层官员也容易萌发一种赌博心态,尤其是在面对“力所不能及”的任务指标时,这种心态更是明显。说大话不脸红,扛过一阵算一阵,扛不过去认倒霉。
“驻镇办”成为社会笑柄,但却是行政风暴的产物。虽事出有因,但长此以往却令人担忧。最根本的担忧在于,以一成不变的行政手段来对付日益复杂的现代社会,其“投入效果比”必然越来越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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