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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让“快闪”仅限于表现欲

(2006-09-05 23:22:07)
分类: 时事评论类——文章列表
        “你愿意嫁给我吗?”,一个青年男子手持玫瑰突然从路人中挤出单膝跪地向一名年轻女孩大声求婚。随后,人群中又闪出数个年轻人手持玫瑰向该女孩求婚。不到一分钟,跪在女孩面前求婚的年轻人已经达到12人,其中竟有3名女子。“你是用XX聊天软件的人吗,我只愿意嫁给这样的人。”半跪在地上的男女们竞相声称是,并和女孩一起大喊该软件名字。随后,这些年轻人迅速消失在惊讶的围观人群中。(《北京娱乐信报》9月3日报道)

        据称,这种闹市“闪电求婚”,是目前在年轻人中流行的“快闪活动”:接触计算机较多的年轻人,愿意去尝试一些新的行为,而且“做完即闪”——从网络的虚拟世界走入了现实社会后,再很快闪回到虚拟世界去,绝不相认。

        不能不说,这种方式具有满足网络青年短时间内回归社会群体的需要,满足缓解都市紧张生活,调节心理压力的需要,满足满足标新立异、崇尚自我的表现欲等需要。但是这种活动,在中国的文化境遇下,却让人有一种“乱闪”的无厘头感觉。就上述快闪活动来看,迅速求爱也还罢了,居然还出现了女性加入求爱者队伍,向同是女性者求爱的荒唐闹剧。

        对于年轻人来说,也许新奇就是美,就有价值,就值得追求。事实上,从报道基调来看,媒体也是对“快闪族”表现了好奇和宽容,把“快闪”视为群体行为艺术处理的——尽管快闪活动确实有些“无聊之人的一种无聊行为”,但媒体起码是把这些作为“普通人也有创造新闻的权利”来展示的。

        说到快闪一族的存在与快闪行动的意义,我觉得应该这样理解:如果社会公众仅仅把他们作为“无厘头”来贴上标签,那他们从此就有可能走上这条道路。但是,从规律来看,很多事物的意义,并不是从一开始就固定下来的。对于快闪一族,我们应该正视其强大的网络动员能力。公众舆论更应该在尊重其选择的前提下,对其活动内容提出一些善意的建议,让他们的活动尽可能地摆脱无聊,更多走入“有意义”的轨道,让他们的自我表现欲与社会公益结合起来。一句话,想让“快闪”有意义,我们首先应该对这种现象展开更有意义的思考和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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