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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康的“神奇转身”将带来什么

(2006-09-01 14:57:30)
分类: 时事评论类——文章列表
  风云突变!因为报道“超时加班”两记者遭天价索赔3000万的案件,忽然“奇峰突兀”:诉讼标的由3000万元降为象征性的1元,记者个人财产的冻结将被解除,同时,记者所在的报社也被列为了被告。
 
  另据富士康的母体——鸿海集团发言人丁祈安解释称,天价起诉记者一事,经过连日来媒体与网络的报道转载,焦点已被模糊,真理已经扭曲,现在媒体都把焦点放在3000万元人民币的金额上,希望撤销3000万元人民币的索赔后,媒体能重新评价该事件。
 
  从表面现象来分析,人们不难得出结论:富士康低估了舆论的力量,导致诉讼本意发生偏移。如今的“神奇转身”是在改正此前的错误做法,使案子重新回到“真理不被扭曲”的轨道上来。
 
  抛开此前人们对此案的“诉讼策略说”、“自我炒作说”等种种猜测不谈,我们只把此案作为一件普通的名誉侵权案来看,富士康声称的“真理”,在目前的各种条件之下,真的能够“越审越明”吗?我看也未必。
 
  《第一财经日报》报社被列为被告,似乎是他们求之不得的,其应诉的气势也很盛,但这并不能保证他们一定能够赢得官司。由于新闻法的缺失,对一些采访得到的消息是否客观准确,就有可能具有不同的评价标准。比如,原批评报道中提到了“招进来1000人,500人身体本来就有病”,这是记者采访富士康外联部工作人员得到的事实。如果按照“新闻真实”的标准,这样的报道不应被视为失实;但是由于记者不可能对上述500人进行逐一核实,如果按照富士康“事实真实”的诉讼本意,那就可能被视为失实的报道。而到底应该依据新闻意义上的真实?还是事实意义上的真实?在司法依据并不明确的情况下,从法院讨得的说法,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富士康一方虽然通过降低索赔额、转移诉讼主体,把案子演变成为“面子官司”,但是从外国媒体、中国内地媒体、苹果公司三个角度对公司劳工问题的评价,已经对社会有了先入为主效应,如果自己在法庭上再拿不出足够的“反证”证据,获得法院支持同样很难。期望通过诉讼获得媒体的“重新评价”,心情不难理解,但如果胜诉的概率小,自己苦心追求的所谓“真理”,倒有可能最终成为“负知名度”而广为传播。
 
  从双方当前面临的种种主客观条件来推测,此案极有可能在双方举证均有不足、法律依据难以对号的情况下,最终庭下和解。如果某一方拒绝调解,也未必会有实质性的胜者或败者。公众们凭借自己的社会经历、价值取向及对相关信息的分析,都会做出自己的是非判断。其实作为社会法人,如果在日常经营运作中,能更多地以实际行动为自己的社会形象加分,远比诉讼带来的炒作效果要更加实在,更加可以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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