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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购车“实名制”看一种公共服务意识

(2006-08-28 23:58:24)
        在北京,如果你购买的机动车,是租用、借用别人的身份证办理机动车登记,那么,如今你要在3个月内办理过户手续,否则这辆车将成为“黑车”不能上路。昨天,北京市交管局通过官方网站发布公告,明确规定今后车辆登记实行“实名制”。(《京华时报》8月24日报道)

        说起“买车实名制”,其他地区可能会觉得这个概念有些奇怪。其产生背景,缘于在2005年3月之前,在北京生活的外地人,买了汽车是不能上牌照的。但是这并没有挡住外地人在北京买车、用车,办法是向有北京户口的人借用身份证,并由此滋生了“身份证借用市场”, 北京也由此出现了一批“背车族”,他们将身份证有偿出租给外地人买车,其中有些“背车族”甚至背负了数百乃至上千辆车,给交管的车辆管理带来难题。

        由于有了这段历史,造成了数量可观的“车、照分离”型车辆。而在去年7月,北京市交管局启动“非现场处罚邮寄告知”措施后,邮寄的处罚书面告知书不少被原封退回,其主要原因就是这种“车、照分离”。而原封退回的多了,又很容易再次出现去年的“杜宝良现象”。此外,彻底解决“车、照分离”,也更有利于破获肇事逃逸案件。

        不能不说,北京市交管部门这一次想从根本上解决“车、照分离”问题,其用心是从自身方便管理的角度,结束这批车辆的“准黑户”身份,认同这批车的完全合法性。但是,与此前“外地人不给上车牌”同样的复杂的是,“3个月内办理过户手续,逾期将不能上路”这一条,又不免有些简单和武断。试想,如果车主在三个月内联系不到原来出借身份证的人又该怎么办?如果车辆几经转手、且都没能及时过户、当事人已不止两方时,又该怎么办?难道真的就被销户成了黑车吗?这么做,政府是省事了,可是作为车主,这个“难”字又该怎么写?

        不论是“外地人不给上牌照”,还是“逾期不过户将成‘黑车’”,政府都有公共管理的强势理由。但是遗憾的是,事情的发展,往往并不依某些行政管理的思路前进。你设置了“户籍限制”,买车人会有很多借身份证之类的“变通”办法等着你,反而形成更复杂、更混乱的局面,最终演变为一场掩耳盗铃的游戏。本次的实名过户,如果仍然僵硬地实行“逾期不过户将成‘黑车’”,而没有针对特殊情况的处理细则,那路面上多出的一批黑车,恐怕又会抵消不少此举的积极意义。

        从“外地人买车不上牌照”,到“外地人凭身份证可以上牌照”,这应该说是一种观念的进步。但是,对“观念进步”之前遗留问题的简单化处理,又让我们看到了一个根深蒂固的社会管理思路——不与管理对象换位思考,只从从方便管理的角度出发,一厢情愿地发出“一律”之类的政令,而不针对社会的复杂性做出系统调研,拿出更有针对性的办法。因此,希望政府能够在行政管理中,多些换位思考,多些配套细则,慎言绝对用语。在公告发出前,应该首先考虑政令推出后会不会被做成一锅“夹生饭”,而不应该是“推不下去时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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