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款足球’的大规模出现在某种意义上已成为一种足球领域的腐败现象,国有资产应该早日退出中国足球。”这是山东玉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常金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的激愤之言。这一论断代表了不少支持国企退出足球者的共同看法。(《经济参考报》7月12日
报道)
中国的足球俱乐部,如果只靠足球产业经营,绝大多数怕是早就喝西北风了。可是,不仅没有一家喝西北风,球员的薪酬反而相当于普通百姓的上百倍,大大高于足球发达国家30倍的标准。其中的“逆规律操作”,别说外国人看不懂,就是国人也是感到匪夷所思。
目前,中国的足球产业化还有着很多的“国情障碍”需要解决。最典型的,是中国的公有经济组织介入足球产业,其中的“非市场化”特征非常明显地暴露。其表现为,中国的足球俱乐部,大多不以经营足球作为赢利手段,而是以足球作为俱乐部母体的“活广告”而存在。换言之,经营俱乐部,并不指望从足球市场赚什么钱,而是利用足球俱乐部的社会影响力,为自己经营的其它产业形成广告效应。
本来,无论用什么形式做广告,都是企业内部的事,外人本无权干涉。但是到了国有企业,却远没有这么简单。公家的钱,那是纳税人上缴的血汗钱,花在什么地方,决非简单的“企业行为”,养着一个只求风光、不讲回报的足球俱乐部,其动机、效果,不能不引来人们置疑的眼光,因而非常值得政府认真审查一番。退一步说,就算是如以上所说“为求广告效应”,但即使如此,广告投放也是要讲回报的呀!政府有关部门,对国有资金介入足球事业,按照一般企业的正常广告回报率进行一番专门审计,看看有多少超越常规的怪象,是完全必要的。
其实,谁都看的出来,中国的足球产业是在怎样一种既违背商业规律、又违背足球规律的路上走着。足球既是一项经济产业,也是一项文化事业,遏制国有资产在足球产业的“感性烧钱”不仅对于遏制国有资产流失等政治、经济角度具有一定意义,从维护足球事业健康发展、尽快提高足球运动水平的角度,政府也有必要对其职业化进程中的一些问题进行必要的引导和干预。这是因为,国有资产特有的“虚化”现象,极有可能在各种冠冕堂皇的理由之下流失;国有资产介入足球市场,市场扭曲几乎成为必然。
因此,只有在不被扭曲的市场运作下,才能真正调动足球从业者的积极性,才能逐步走向成熟的职业化之路,足球水平才可能有质的提高。在这个过程中,指望“树大自直”式的放任,显然对于足球的“产业、事业”两大属性都极为不利。以权责对等思路,来对国有资产介入足球产业进行规范,确为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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