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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搞“黄氏解说”别太过分

(2006-07-04 01:12:55)
分类: 体育评讼类——文章列表
        也许黄健翔不会想到,6月27日凌晨世界杯八分之一决赛时他在最后几分钟的激情解说,会成为许多网友的娱乐对象。虽然黄健翔本人已经道歉,但这段解说,还是成了许多人模仿演绎的对象,网友恶搞制作的各种音频版本,纷纷在网络上出现。(《法制晚报》6月29日报道)

        说实在话,对于那天黄健翔的激情解说,笔者同样持否定态度。当他在意大利队获得点球后发出歇斯底里的“噪音”时,我的第一个动作,就是赶紧关小电视机的音量。但是事后一想,黄健翔仅仅只是一时冲动,表达方式欠妥罢了,本身不太可能是故意哗众取宠、标新立异。对此,我们利用各种方式做出批评也就是了,更何况人家黄健翔本人也向公众做了道歉,事情本应该就此了结。

        但令人想不到的是,以“黄氏解说”为素材的恶搞,居然如此之快、如此之广地在网上流行。想想“韩乔生语录”时代,不过是进行一番文字的“典型化”处理,哪有现在这么多的声频、视频花样?而如此恶搞的花样越是生动、越是搞笑,当事人的疮疤被揭的就越疼。拿着人家本来已成笑谈的声频资料,进行夸张、扭曲的再加工,借以娱乐自己、娱乐别人,这实在有些不道德。即使是“黄氏解说”确实少了一点文化,缺了一点智慧,但是拿着这些东西进行“再创造”的人,不遗余力扩大传播的网站,无疑是在向公众展示自己的更没文化、更没品位。

        互联网为人们提供了发泄的平台,但是发泄也不要太过。不能只要自己认为好玩、好笑,就不顾及当事人的感受而胡乱编排。从基本道德的层面上说,我们都应该多些设身处地,少些赶尽杀绝;多些同情理解,少些落井下石。因为谁都会有考虑不周、言多语失的时候。

        有律师认为,体育评论也有著作权,如果利用改编等方式进行牟利,那么有可能侵犯其著作权,央视可以就此提起民事诉讼。果真如此,我赞同央视、黄健翔本人向侵权者提起诉讼,告那些恶搞的制作者和传播者,也希望能够借此开创维护体育评论著作权的先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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