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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进重点”的自主与公正兼顾

(2006-05-08 23:49:06)
分类: 时事评论类——文章列表
        今年北京市部分初中校将有800多名优秀考生通过推荐进入示范(重点)高中就读。之前市教委有关负责人曾透露,拿出示范高中招生计划的10%,优秀生的条件、指标、分配办法等由各区县教委制定。(《北京晨报》5月1日报道)

        继一些大学实行按比例自主招生后,如今的高中又打出了“推荐牌”,这不能不引起人们的关注。众所周知,高中教育已不是义务教育,学校根据自身的办学宗旨、特色追求,按照10%以下的比例,打破常规实行自主招生,应该说是一种比较谨慎的尝试。从单纯的办学角度,笔者对这样的举措要投赞成票。

        但是我们更应该看到,重点高中无一例外都是公办教育,而公立教育不仅要考虑按照教育规律培养优秀学生,同时也担负着“入学公平筛选机”的巨大责任。考生、家长们当然知道,高分不等于高素质,“一考定终身”并不是选拔人才的最好方法。但是,分数虽然不能完全等同于素质,可分数的刚性评价,起码少了许多人为因素。“推荐进重点”尽管有其科学的一面,但同时也隐藏着太多“暗箱”、真正优秀学生的机会被凭空剥夺之可能。

        笔者以为,眼下的重点高中,还不能单纯按照“教育”这一个规律来运作,更应该虑及受教育者因种种原因而形成的“机会公平”问题。尽管“推荐进重点”的比例不大,但是绝对的自主,必然导致绝对的不公平。因此,“推荐进重点”首先应被强调的,是“公正前提下的自主”。

        笔者注意到,在“推荐进重点”的政策中,除了优秀生的条件、指标、分配办法等由各区县教委制定,还有一条就是“需向考生和家长公布”。公布当然是必要和必须的,但是著名的“海恩法则”告诉我们:再好的技术,再完美的规章,在实际操作层面,也无法取代人自身的素质和责任心。因此,如果仅仅满足于将条件、指标、分配办法予以公布,而对操作中的“猫腻”无人监控,真正的公平还是无从谈起。

        “推荐进重点”的自主与公正如何兼顾?我以为学校只能在“条件、指标、分配办法”上行使充分的自主权并公诸于世,而其实施过程不再享受“自主”的权利,自主与公正的关系才算是摆正了,才算是体现了“推荐进重点”政策的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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