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年,《北京娱乐信报》曾经报道,北京某小区业主贺女士在小区网站的业主论坛里发了几句“牢骚”,说小区边上的一所幼儿园“简直就是黑园”。可是几天后,她就接到了丰台区法院的应诉通知书。原来这家幼儿园以名誉侵权为由,将贺女士告上了法庭,要她在小区论坛上公开赔礼道歉,并索赔经济损失费和名誉损失费共计7万元。贺女士收到法院传票时非常震惊,她万万没有想到,和邻居网上聊天会惹上官司。
网上论坛的开放性与私密性,给不少人造成了一种错觉:网上说什么都可以不负责任。不仅如此,一些比较正规的网站编辑,在向作者约稿时甚至都要求“突出网文特点,放的开一点,不要像平面媒体那样正统”。
幼儿园该不该提起诉讼?我觉得应该。事情明摆着,因为你传播的言论给人家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名誉损失,人家有诉讼的权利。至于你以什么方式传播言论,那并不是人家是否该告的焦点。既然贺女士认为“是根据事实情况写的帖子,并非凭空捏造”,那就集中精力搜集证据准备应诉,别无他法。
仅在小区网站的业主论坛里发了几句“牢骚”,就被别人告上法庭的新闻。我想每个喜欢上网发帖子的人,怕是都要为自己预设一个聊天的底线了。此外,我觉得论坛版主也应该多尽些把关的责任,除了删掉那些“过分”的帖子,对自己把握不准的帖子可向发帖人进行一些善意的提醒后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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