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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古齐观:宅第

(2009-11-21 18:33:44)
标签:

宅第

权贵

勋业

赢余

谢肇淛

商城县

文化

分类: 今古齐观

田东江

官员对宅第的迷恋,其备受诟病之一端,往往正在于“损人”。“传世之具在彼(勋业)不在此(宅第),苟可以自适而止矣,不必更求赢余也。”可惜,道理虽然很明了,现实中却每为权贵尤其是后来的权贵所漠视。

官员住豪宅如今已算不得新闻了,落马的,都有几套甚至十几套;在任上仍然风光着的,往往“结伴”而出,动辄把该地几套班子成员集体卷入其中,若干贫困县乃至国家级贫困县也不例外。明朝的焦竑曾经感叹:“当世之为官者,其行谊日薄一日,其受用日丰一日,其声价日损一日,其势焰日张一日。”宅第,该是“受用”的项目之一了。

当然,制度准许的要另当别论,比方朱元璋“尝计大臣所居”,说了句“大官人必得大宅第”,然后还让人设计了“制甚宏丽”的“样房”,给有志于住进大宅第的官员进行示范。再当然,那些不准许的、过分的要多加小心。还说明朝,英宗皇帝有一次和左右御楼,看到石亨的新居问是谁家的,左右都说不知,吴谨答应该是王府。英宗说不是,吴谨说:“非王府,则谁敢如此?”英宗回头告诉太监裴当,听见他说什么了吗?则皇帝对石亨宅第的态度,已经很鲜明了。

《焦氏笔乘》载:“赵清献公(汴)家三衢,所居甚隘。”这个“甚隘”大抵像史云司马相如的“家贫”那样,并非真穷,只是没以前那么阔绰而已。赵汴家的房子恐怕不是真的小,是与他的身份不成正比。“子侄欲悦公意,厚以赀易邻翁居,广其第”,然“公不乐”。他说:“吾与此翁三世为邻矣,忍弃之乎?”乃“命亟还其居”。王恕也是一样,成化年间他去官还家,“见子侄易左右邻居为业”,责备道:“某某皆我故旧朋友,岂宜夺其居,俾之远去乎?”也是招邻“各还其居”。焦竑说,二公之贤,“令世之怙势侵夺闾里者闻之,当愧死矣”。官员对宅第的迷恋,其备受诟病之一端,往往正在于“损人”。唐朝宰相裴度的湖园,“宏遂胜概,甲于天下”,时人即有“破尽千家为一池”之诮。这在今天也是一样,河南省商城县(国家级贫困县)专门为四大班子干部开发了一个别墅群,都是“红顶黄墙,白色绕栏,精巧别致的二层小楼,自成一家的庭院”。这些别墅群占用的原本是商城县“最好的良田”,被强制以每亩3.3万元的价格征收,政府随后又将其卖给开发商,“价格至少翻了10倍”,失地农民就业问题没有解决,怨声载道。

沈括《梦溪笔谈》载,“丞相陈秀公治第于润州,极为闳壮,池馆绵亘数百步”。但到房子盖成了,秀公也病得够呛了,“唯肩舆一登西楼而已”。谢肇淛《五杂组》云,宋朝王君贶拜三司,“方二十七岁即在洛阳起宅,至八十岁而宅终不成”;另一位宰相富弼也是对大宅迷恋不已。谢肇淛感叹说:“二公皆宋名臣,而不能堪破此关,况今世哉。”明朝的“今世”无疑可以延伸到现实的今世。“安史之乱”中领兵收复两京的大将郭子仪,盖房子的时候要匠人“筑须尽力,令墙坚”,匠人告诉他,京师权贵人家的墙都是我建的,“数十年来,但见人物更换,墙固亡恙也”。据说郭子仪听了之后若有所思,“因固辞相位”。当然,较之秦桧宅第的下场,郭宅命运还算好得多。秦桧死后,房子空着,第二年挖河,“役夫辇泥土堆于墙下”,有人亦为诗曰:“格天阁在人何在?偃月堂深恨亦深。不见洛阳图白发,但知郿坞积黄金。直言动便遭罗织,举目宁知有照临。炙手附炎俱不见,可怜泥滓满墙阴。”

“君不见乔木参天独乐园,至今仍是温公宅。”洪迈说他在福州时读到一本诗集,其中有一篇《州西行》,注云:“靖康元年作。时(蔡)京谪湖湘,子孙分窜外郡,所居第被毁,索寞殆无人迹,故为古调伤之。”全诗三十余韵,洪迈清楚地记得这是最后一联。谢肇淛也曾将裴度豪奢的湖园与司马光简朴但“快然自适”的独乐园进行过类比,得出结论:“传世之具在彼(勋业)不在此(宅第),苟可以自适而止矣,不必更求赢余也。”可惜,道理虽然很明了,现实中却每为权贵尤其是后来的权贵所漠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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