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东江
我省将首次省、市、县联合公开选拔20位副厅级和100位副县级年轻干部。据报道,联合公选由全省统一命题、统一笔试、统一组织评卷,以规范公选工作和增强公选的公信力。如何选拔官员,在正常的社会里历来都是一个比较受重视的问题。只有公开,才可能达到公正;只有公正,才可能使选拔出来的官员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社会也才可能更好地运转。但在封建时代,要讲公开基本上是天方夜谭。
明朝焦竑的《玉堂新语》就谈到一种现象,说他们那个时候“但见升一官,进一秩,士论皆哗然,曰某以亲旧当道而得之,或曰某以通书政府而得之,某以纳贿权门而得之”。那么是不是人们在毫无根据地瞎传小道消息呢?并不是。书里接着写道:“仆始闻之,以为人言不可信,徐而察之,巧宦者悉皆超擢,自守者往往沦弃,亦不能不信也。”这就是不能公开的恶果。正途不畅,则邪道势必公行。对这种现象,焦竑之前的宋人王十朋,议论十分精彩。据《宋史》卷三百八十七《王十朋传》记载,秦桧刚死的时候,宋真宗格外关注科举,他对考官说:“对策中有陈朝政切直者,并置上列。”于是考生王十朋围绕“权”字的切中时弊,便很得赏识。王十朋认为“法之至公者莫如选仕”,而现实呢?却是“有司以国家名器为媚权臣之具”。在他看来,这种情况下提拔起来的人,官员的位置是给占上了,“而欲得人”,也就是为国家选拔到干练之才,则根本不可能。这篇差不多1万字的文章,被皇上嘉奖为“议论醇正”,因此更被“擢为第一”。
选拔官员如果不能公开,公正与否就要取决于那些能够影响选拔的人们对社稷是否真正负责的态度。《玉堂新语》另载,有个姓李的工部尚书“善能结纳嬖近”,跟皇上身边的人拉关系很有一套,于是他结交的哥们就常在弘治皇帝面前吹风,“誉其才能”。有一天弘治给说动了,就对负责铨选的刘大夏说,李尚书这个人“极有才调”;刘大夏当然知道弘治的潜台词是什么,但是没有吭声。弘治以为刘大夏没听清楚,又大声说:“工部尚书李某,尔知之否?”刘大夏仍然不吭声。弘治明白了,笑着说,我也是听说他能干,“未暇知其为人也”。刘大夏随即叩头说:“诚如圣谕。”刘大夏是我国历史上难得的铮臣,他的一个基本信条是:“居官以正己为先。”倘若刘大夏并非如此,而是顺着皇帝的竿子往上爬,那个因为走关系而受到重视的家伙可能就得了逞。事实上,不能秉公的人不胜枚举。
似乎应当承认,古人为防止暗箱操作进行过一定的尝试。黄瑜《双槐岁钞》载,明朝成化时裁汰官员的标准有四个:老疾,罢软,贪酷,素行不谨。吏部尚书李裕建言增加一款,叫做“才力不及”。不仅如此,每当铨衡官员的人选之时,李裕都极隆重,前两天便“于后堂中设木牌,上书‘皇天鉴之’四字”,然后“与二侍郎坐定,文选司官前立,以缺员并选人姓名品第校量,笔之于牍”,到了正式核准那一天,“对牍填榜,更不移易,且免错误”。但黄瑜对此评价道:“外虽近公,然品第之时,实容私云。”此评价稍显过分。度其语意,似为李裕他们过程没有公开,也就是公开得还不够彻底而已。而用外公实私来一棍子打死,显然有欠公允。
南宋的萧燧说过:“官当择人,不当为人择官。”公选在某种程度上正是这一观点的实践。联合公选所带来的更关键一点,是让公务员成为一个“职业”概念而不是“权力”概念,积极意义更是不言而喻。
2003年5月9日
选自拙著《意外或偶然》,商务印书馆2006年3月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