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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会出示什么“颠覆性证据”?

(2013-08-29 10:35:54)
标签:

颠覆性证据

梦鸽

李家律师

分类: 杂谈时评

李家会出示什么“颠覆性证据”?

“李某某涉嫌强奸案”被告方律师表示将出示“颠覆性证据”,很多人纷纷猜测,这些颠覆性证据会是什么东西?笔者分析如下:

一、有关涉事酒吧的证据。

众所周知,酒吧属于风化场所,相当一部分具有淫媒的性质,是寻找婚外情和婚外性的主要渠道之一。李家律师专业水平比较高,人脉关系广,有可能设法找到关键的证人或其他证据,证明酒吧存在过介绍、容留卖淫嫖娼等行为,从而推翻酒吧和其工作人员的证言。

    二、有关受害人杨某的证据。

在大多数人看来,夜不归宿泡酒吧、夜店的女子必非良善之辈。李某某家属抓住杨某某的身份不放,就是认定杨某某为风尘女子,意图将强奸案转化为卖淫嫖娼案件。但想象归想象,空口白牙说明不了问题。李家抛出的“颠覆性证据”,很可能是他们找到了能证明杨某某从事过他们假设行为的关键证据,如证人、视频资料等等。

三、事发当晚的有关证据。

事发当晚情况比较复杂,当事人至少在四个关键场所出现过:一是饮酒唱歌的场所GLOBAL酒吧,二是吃夜宵的场所金鼎轩,三是李家地下车库,四是案发酒店湖北大厦。据杨某某及其律师称,在这一段时间里,杨某某一直处于醉酒状态。但是以上四个场所都有可能有目击证人或者监控探头。如果有证据证明杨某某在此期间是清醒的,案件的性质就有可能发生转变。

李某某涉嫌强奸案刚一开庭,被告方律师就公开表示:“受害人不值得同情”,“她应该在劳教所里”。律师之所以敢如此说,其掌握第二种证据的可能性很大。我推断,这个关键证人有可能是酒吧内的陪酒女或者类似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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