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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古龙,那些失之交臂的日子(3)

(2006-06-21 13:26:37)
分类: 如实写作

 

6古龙与女人

7古龙与创作

 

我与古龙,那些失之交臂的日子(3)

(搂着女友的古龙)

 

6古龙与女人

牛嫂留下的关于古龙剪报中,有一个古龙与女人官司的详细案例的报道。

古龙与一位刚出道不久19岁的影星在一个旅馆住了三天,被其母以“妨碍家庭罪”告上了法庭。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女孩子告诉其母,她爱上了古龙,古龙亦也爱她。古龙现在已和妻子分居,不久和妻子离婚后娶她。其母听后,与家人一道强烈反对。女孩子伤心之极,给古龙打电话,正好古龙没有接到,到了凌晨,古龙回家后忙打电话找她。女孩子正在一个朋友家,

于是,古龙带女孩子到了一个朝海的宾馆住了三天。被女孩子家人抓了个正着,因为古龙一丝不挂,还被拍了精彩照。

女孩子家人向古龙索赔,如果过份的话(指上床了),赔500万台币,如果没有过份,就赔100万台币。狼狈的古龙忙给牛哥打求救电话,牛哥打了110,让警方解了围。

但古龙被告上了法庭。

我与古龙,那些失之交臂的日子(3)

(古龙与小影星同时步入法庭)

这个案子,很具备古龙的代表性。《新生报》有这样的标题《古龙编导绝代三娇,串演重婚,原配要告》。古龙与原配遗有一子,古龙不定期会寄一点抚养费。因为第一任妻子握有对古龙极为不利的结婚证明,所以这时跳出,这位叶姓女子把握时机不错,对古龙则是雪上加霜了。《新生报》后续报道,《古龙快刀斩断情丝,‘一娇’先行谢幕》,以40万台币了断与前妻的纠葛。

所幸,现任妻子深明大义,没有滋出事端。

有两个死结古龙必须解开,一是古龙是否向女孩子求婚。古龙觉得这个小影星是个十分善良的女孩子,一直不忍伤害他。他不曾否认求婚,但也不曾承认求婚。他这样为自己辩护:“我没有正式向她求婚,但我们探讨过共同生活的可能性,她也告诉我,对我印象很好。”检察官对他的“共同生活”四字很重视,也只能认为这四字含义很广。

另外,他们发生了关系没有,女孩子是这样回答的:“他多次希望和我发生关系,我不同意这样,除非我们结了婚才行。”

因为古龙被抓时,全身一丝不挂,这点怎么解释呢?女孩子还是帮他解脱了,告知这是古龙的生活习惯,睡觉时不肯穿点内衣。

这场官司对古龙来说,算得上是有惊无险。据《联合报》刊文,《古龙被控诱拐案,罪证不足不起诉》。检察官最后指出:“被告人古龙,原名熊耀华。事先未征得告诉人(女孩之母)同意,擅携未成年女孩出游,四处嬉戏,饮宴作乐,夜不归宿,其行为诉诸道德固属‘可鄙’探究法条无处罚明文,自难追予刑责……”

我与古龙,那些失之交臂的日子(3)

(法官对古龙的道德批判)

 

成为豪侠之后,几部片酬,如雪飞来的钞票,让他大把大把的花销掉。如同酒喝到酣处,并将整整一层楼的进餐者埋单一般,他到歌舞厅去,往往左拥右抱,召来大批陪舞女郎陪坐陪酒,大把钞票撒出,不皱一下眉头。

他少有打女人的记录,新加坡算是个例外,他去新国解闷,在酒巴里喝酒,服务小姐不知他是大名鼎鼎的古龙,没有好好服务,使他失望加气恼,抡了服务小姐一耳括,掏了5万块才摆平。

因此,就有著名影星舍弃英俊男友追随他而来,并为他在饭店大打出手。此影星声称,她就是爱这个大脑袋。“因为这个大头是智慧和性感的源头。”

我与古龙,那些失之交臂的日子(3)

(当时的绯闻案,报章漫画嘲讽古龙)

 

古龙待朋友极好,自然也很有人缘。后来发展到朋友并不喜欢的女人,让他去帮帮忙劝说劝说,他也同样出手相助,把别人弃之不要的女友据为已有。

古龙有此嗜好,可解朋友的燃眉之急,一些朋友并找到他。慢慢地,他的这一举措,成为“搞破鞋”的笑柄,他丝毫不以为意。

甚至可以说他是个女性崇拜者。牛嫂赞叹道,他的观察力之敏锐,描写之生动,也是无与伦比,他是这样描写女性的:“一双眸子清澈得像春日清晨玫瑰上的露水,声音轻柔得像黄昏吹动山上池水的春风。”

我与古龙,那些失之交臂的日子(3)

(古龙与《午夜兰花》剧组)

 

 

7古龙与写作

《民生报》七十四年九月二十二日(1985年),对古龙作了这样的盖棺论定。古龙廿十七年出生,江西人,幼年就读成功中学,并毕业于淡江英专。初二时,古龙便以一篇翻译文章投稿《自由青年》,赚第一笔稿费。古龙自己认为,他的第一笔正式稿费应该是名叫《从北国到南国》的中篇,发表在《晨光》上,时在四十五年。

古龙的武侠小说写了二十余年,创作分为三个阶段,早期代表作如《苍穹神剑》、《飘香剑雨》;中期则是《武林外史》、《绝代双娇》;成熟和鼎盛期,就是《多情剑客无情剑》、《楚留香》等。

古龙阅读兴趣广泛,喜欢藏书,有书十万册。英文颇佳,常阅读世界各国的英文书刊。他能速读,阅读时间每天有时可达三四小时以上。他的武侠作品另劈溪泾,许多人物有007的影子,受西方文学影响甚大,与他的英文功底分不开的。

牛嫂这样描写古龙:“古龙的书桌可以说是我所见过最干净整齐的一个……古龙的书桌,由瑞芳的小破木桌,到永和的大型书桌及至天母的豪华书桌,我从未见其上零乱过。与他任性与大而化之的作风迥异。这点证明大家均甚禀信的‘人如其人,文若其人’的说法是不可靠的……”

我与古龙,那些失之交臂的日子(3)

(在天母的豪华书案)

 

《联合报》载文,是这样评价古龙的书房的:“……座落在天母的古龙书房,面积约有七八坪,一个通客厅,一扇通电视间,背后则是一长排落地门,推开便是阳台。书房阳光充足,空气流通……”古龙朋友多,怕朋友借书不还。书房里放的书,是很一般的,或者是他自己不喜欢的,喜欢的书都珍藏在卧室和储藏室里。

《联合报》指的三开门的电视间,我与古龙,那些失之交臂的日子(3)

                                (坐在豪华书案前的古龙)

倒是古龙的另一个隐秘处。是他专看A片的地方。有次约牛哥牛嫂进去过,只有一张黑色沙发。叮嘱他们千万不要泄露出去。牛哥见地方小,忙问:“你都是和什么人看?妻子么?”

古龙答:“我一人看。”

“看这种东西,应该夫妻一块看,这样可以提升夫妻感情呀。”

古龙说:“我不完全是看色情的,其实是研究男女欲念与动作跟感官的关系、情欲与情感的分野在那里?在就是欣赏女人的胴体。”

当时被牛哥牛嫂挖苦一顿,笑他纯粹歪理十八章,根本在胡说八道假正经。牛嫂后来注意到,他的作品里却是有许多写女性的元素来自这里。比如“那女人有缎子般的皮肤。”其实就是录相带里象牙色南美女人,她的皮肤像足了麦金黄的缎子色,柔软而闪光。

他把写作看得神圣之极。写作开始时,他要反复洗擦手,相信这双富有创造性的手干干净净后,便端坐书案前。点燃一支涂有清凉油的香烟,深深地吸足一口,徐徐地吐出,再凝神那书案上那缕飘飘然的轻烟,才思一下便涌现出来。

如遇才思的瓶颈,他便开始抚摸自己的双手,伸开双手凝视,然后一遍遍地搓揉双手,时不时地嗅嗅双手,好像不如此才思便难以唤醒一般。当然有时会像只困兽在房子里乱转,把耳朵紧贴墙壁上,倾诉智慧女神的呼唤。

有时被逼稿逼得急了,在饭桌上、地毯上、茶几间、歌厅舞厅扶案疾书。在强压下,许多名篇就这样产生了。

 

 

斯人已逝。可以用公认的四句话来概括他:豪气干云、侠骨盖世、才华惊天、浪漫过人。

他创造的众多形象扎根在我们心中。还给我们留下了什么呢?他留下了太多的精彩的东西,我最喜欢他有两点:

与他同时代的人,已经注意到了他的一个特点。就是求新求变。比如古龙创办的宝龙公司开拍《楚留香传奇》时,有记者就这样写道:“对于一个作家来说,变是非常重要非常难做到的事。因为只有变,作品才会呈现出多采多姿的面貌,但是变,足够考验作家的才情。古龙是一个多变而且一直在变的作家,他的小说,呈现出多变的面貌……”

台湾著名的武侠评论家这样评价他:古龙之前无新派。古龙出现之前,武侠小说的模式基本上没有游离于传统的框架,应该说是古龙举起西方文学之剑打破了这个传统,使我们的眼前陡然明朗和开阔了。

我喜欢他留下的“人在江湖,身不由已”的叹喟。这似乎对人生一种绝妙的禅释,我们在这个世界上,被各种力量牵引着,被各种手段缠绕着,我们做自己不想做的事情,我们说自己不想说的话语。渐渐地,我们也变认不出自己来了。

我与古龙,那些失之交臂的日子(3)

(与武侠小说家合影)

 

也许我们与古龙有缘份,他离世21年,却留下了这样一部作品,等我们去编发。我查询了一下,网上只见这个书名,而没有内容。这本书,只在台湾出过一个版本。现在我们编发,以飨古迷时,更重要的是我们重温古龙那种留下英雄的时代。

我们将会陆续刊发:

我们将介绍怎么发现这部作品的?

也将会请武侠界的名家评论家对这部作品的DNA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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