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24日:一道违背逻辑的题目
(2011-10-24 19: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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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高考语文四川卷 |
分类: 教育 |
一道违背逻辑的题目
2011年四川省高考语文试题第3题:下列各句中,加点词语使用恰当的一句是。很显然,这是一道考查词语使用的题目。
其中C项的加点词语“的”(红色字),被认为使用不恰当。
C.在岗位技术培训之后,小李成为了生产明星,2010年,他完成的全年工作量超过规定指标的百分之四十,获得了所在企业的嘉奖。
认为使用不恰当的理由大约是“完成的全年工作量超过规定指标的百分之四十”,意味着没有完成指标,连一半都不到,却被认为“成为了生产明星”并且“获得了所在企业的嘉奖”,不合情理,违背逻辑。
我认为,如果确实因此认为词语“的”使用不恰当,应该删掉。那倒实在牵强,牵强得违背逻辑。
首先,在C选项给出的语句里,小李“完成的全年工作量超过规定指标的百分之四十”,是基本事实的陈述,“在岗位技术培训之后,小李成为了生产明星”是前因,“获得了所在企业的嘉奖”是后果。前因、后果应该从属于基本事实。如果认为,连指标一半都没有完成的小李,不配称为明星,不该受到嘉奖,那就该撤销称呼和嘉奖。绝不能为了合理圆满而改变基本事实,把小李完成的全年工作量无端补上百分之一百——这样的话,小李岂不是成了用编造的数据材料伪造的假明星?
再者,成为“生产明星”的小李也未必不会出现“完成的全年工作量超过规定指标的百分之四十”的情况,也未必一定不能因此“获得了所在企业的嘉奖”。设若,这个企业规定的指标过高,或者遇到地震海啸等重大灾害,其他人完成的全年工作量连规定指标的百分之四十、三十、二十都没达到的时候,小李“完成的全年工作量超过规定指标的百分之四十”便是成绩斐然,受到嘉奖,也在情理之中。再设若,其他人在完成规定指标的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规违法行为,那么,小李诚实地“完成的全年工作量超过规定指标的百分之四十”,也值得所在企业大大弘扬——小李不只是“生产明星”,还是“诚信标兵”,应该受双重嘉奖呢。“明星”“嘉奖”都是相对而言的,没有比较对象,凭什么断言“完成的全年工作量超过规定指标的百分之四十”就不能成为明星,不该受到嘉奖?
一道小题目的一个选项出现漏洞,反映出命题人逻辑意识的淡薄。提请注意——不然可不能成为明星,不会受到嘉奖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