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知道的江苏“集智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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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生辉集智建房于凌罡合作建房房产 |
分类: 合作建房 |
2009年8月6日,钱生辉先生,以丽晶公司为主体,通过挂牌竞价,以总价415万元人民币,在江苏省太仓市璜泾镇竞得建设用地面积4012平方米,容积率1.8,地上准建住宅7222平方米的一块住宅用地,楼面地价575元每平方米。根据钱生辉先生宣称,他将在这个地块上发起“集智建房”,组织上海市民以每平米3000元的价格,定制开发住宅。
根据我们的初步测算,按照建安成本每平米1380元估算,整个项目除地价款外,还需要建安费约1000万人民币,再加上约280万元税费和办公成本,项目总投资应少于1700万元。而最保守的估算,7222平米住宅,每平米售价3000元,销售额2166.6万元,净利466.6万元以上(未考虑若将一层辟做底商必然带来的额外收入,以及其他销售收入)。若项目土地成本及25%的建安成本由开发商自行投资,则实需投资666万,开发商的自有资金投资收益率至少70%,可以算是非常好的投资项目。
而对于购房人来说,在这个区域以每平米3000元的价格购买一套130平米的住宅,总价39万,不含办证、装修、家具、电器成本,预期月租1300元,房价房租比依旧高达300:1,并不便宜,且与周边房价差距不大。而如果选择自住,开车出行,则比在上海市区,每次往返要多花至少100元人民币。个人感觉不甚理想。
基于以上测算,我认为,“集智建房”也只不过是一种打着“合作”旗号的炒作,发起人所宣称的利润不超过10%,并无监督机制,由于参加者未能在项目启动时投入资金,不仅没有监督和管理的权利,对项目的财务、品质均没有监督资格,甚至可能存在将来房价上涨,发起人提高价格甚至毁约的可能性,毕竟根据法律法规,未支付定金,合同尚未生效。
根据钱生辉先生提供的一些信息,我认为他发起的“集智建房”,比合作建房有以下优势:一是发起机构有资金实力先行买地,二是选择在地价低廉的村镇而非城市二避免了激烈的竞争。但是,这一模式本身也存在很多缺陷,首先是由于缺少约束机制和参与机制,所以并不可能在房价飞涨的城市里复制,其次是其中的虚假宣传与炒作必然会被识破而信用减低。
对于“江苏省太仓市璜泾镇集智建房事件”,我有以下判断:
⒈ 璜泾镇之于上海,类似香河之于北京,鸡肋之地;
⒉ 在那里建单栋住宅楼,区区几十套房子,亦同鸡肋;
⒊ 钱先生比我强,能自行垫钱买地,虽有炒作,但亦可取;
⒋ 合作建房如钱先生这样,已经不是合作了,但也有道理;
⒌ 我还是希望大家合作,一起做事,一起收获,各取所需;
⒍ 劳有所得,不劳无获,这才是公平世界,希望与大家共勉。
对于合作建房,我们的规则是这样的,每个参与者首先接受合作建房的“合作”概念。并由发起人组织工作人员选择适宜的项目,在有适宜的项目以后,认同项目的参与者,按照之前的约定,在指定银行与发起机构和银行签署三方委托合同,共同委托银行在“启动资金充足、不得高于约定授权价格、限期专款专用”的前提下,冻结资金,购买土地。
若成功购买土地,则每个参与者可凭银行转账记录和单据成为共同成立的房地产项目公司股东,并委托发起机构代理股东权益,在每月公示公司财务流水和收支说明、支出申请公示、项目进度,接受书面建设性意见,且所有重要文件、章证在银行保管箱保存,每次使用必须记入档案的前提下,完成项目开发,直至竣工验收,当然,以上权利,仅限于履行出资义务的项目参与者,且参与者有公司法及章程约定的保密义务。
若未能在约定的期限内购得土地,则银行将按照之前的委托授权,在冻结到期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冻结资金转回每个参与者的账户。
按照以上规则,合作者的本金是绝对安全的。
对于参加合作建房,但暂无感兴趣项目的参与者,如何管理及使用自己的资金,不受限制。但不得破坏自己不感兴趣的合作项目。
事实上,我们经历了多次土地竞买,虽然未获成功,但合作建房的资金安全和自由,以及操作方式,却是经得起考验,且合理合法的。
与“集智建房”不同,合作建房,真正要求参与者履行义务,所以能够让参与者真正享受到合作的权利,监督项目进展,共同享受一起当开发商的收益,是真正的“合作”。而“集智建房”,在我看来,虽然说得很好,但其实经不起考验,难以掩饰发起人追逐暴利的本意,或许,从发起人的名字里,我们也能看到一点端倪,虽然我不反对合理的利润。
对于普通消费者而言,认识了“集智建房”依旧存在暴利的本质以后,也应该意识到,虽然发起人赚钱了,但如果他能坦率的承认,这个模式还是有其存在意义的,毕竟钱生辉先生在某些方面的观点,还是很有可取之处的,我们的政府和开发商,应该更多的依靠老百姓的力量,不要总想着把老百姓当做剥削和压榨的对象,真正想建设好我们的国家和城市,只依靠唯利是图的开发商,必然将付出惨痛的代价。
虽然“集智建房”存在很高的利润,但由于发起机构承担了买地的风险,并负担了很多相关的义务,且付出了劳动,他们如果真的能够给消费者提供质优价廉的房子,也还是很有意义的事情,毕竟很多事情很难一步到位。
在此,也希望记者关注该项目工程招标与结算,以及税费支出的情况,验证我的估算。如果我的估算对钱生辉先生和“集智建房”存在误读,也希望大家共同纠正。祝愿天下居者皆有其屋,中国繁荣富强。
注⒈ 本文原为写给国土资源报的稿件,后不出所料的被“不恰当的删减”,有关评估数据及重要信息竟被记者“省略”,也就出现了如以往报道合作建房一样,被断章取义的现象。这也不能怪记者,原因是我们这个时代,很多人急功近利,只关注自己,而不关注国家利益,至于科学的评估和公平的阐述,更是很难实现,因为记者、编辑也是人,他们心中早已先入为主,陈述事实时,也就难免有所歪曲。在此希望广大记者们能够多用一些科学的数据,少一些片面的猜测,给老百姓一点明了真相的机会,为子孙后代积些福祉。
注⒉ 请大家学会通过数字来判断多寡,辨析真相,而不要只看有倾向性的文字。例如:北京虽有楼面地价15000元每平米以上的地块成交,但截止目前,今年的平均楼面地价其实不到每平米3700元(仅住宅和商铺用地),房地产行业不仅依旧暴利,而且国家的土地收益依旧在巨额流失,主管土地资源的国土资源部和各国土资源局,则依旧在严重损害着国家人民的根本利益。
注⒊ 某些别有用心的所谓学者或专家,误导群众说中国人多地少,甚至有要求打破18亿亩耕地红线,更进一步的纵容官商勾结,更严重的损害国民利益,其用心之险恶,学术之无知,是有目共睹的。即便在若干年后,我国人口达到15亿,用我国的960万平方公里领土,除以15亿人口,人均国土面积也有6400平方米,即便其中只有20%可用,人均可用土地也有1280平方米。而对于3口之家,平均居住120平米楼房,容积率2.0的奢侈标准来说,人均土地需求也只有20平方米。人均可用土地1280平方米,宪法都说了是全民共有,给每人20平米来解决住房问题,有什么不应该,又怎么可能不够?所以,要想判明是非,还是要用数字,希望有更多的人能活用这些简单的计算。
附件:截止2009年8月31日,北京09年已经成交的招拍挂住宅或商业用地简表: